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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生获居留权后即作投资 华女险遭骗财兼被赶出住处(图)


    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室内维修工程。(资料图片)

    一名刚从国际学生转为新移民的华人女士,与一位华人承包商共同出资翻建一处物业,却被承包商利用合约中的漏洞,差点被剥夺了应有的权益,过程中还被人殴打及赶出物业,最后幸得法官裁定胜诉,才保住了自身权益。

    法庭文件显示,方女士(Fang,音译)成为新移民后,在多伦多结识了一位姓尹的女子,之后又结识了尹女的兄长尹惠俊(Hui Jun Yin,音译),后者是一名总承包商,在住宅物业开发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方女与尹惠俊及尹女、还有另外一位L女士,于2018年5月1日共同签署一份「购买和开发该物业」的书面协议,各方合共出资105万元,购买位于维多利公园路2652号的物业,将之翻建后出租给学生。

    四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尹某23.33%、尹的妹妹10%、方女33.33%、L女士33.33%。

    但为了方便起见,他们同意物业的业主只署上尹惠俊的名字。

    物业落成后,尹惠俊却向安省租务仲裁委员会投诉,声称方某是拖欠租金的租户,想要将方女赶走,为此他还恐吓甚至殴打方女。

    方女将尹惠俊告上法庭向其索赔,这时她才发现,尹某在未得到她同意的情况下,将物业再次做了按揭。

    受理此案的法官发现,这4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要共同筹集55万元作为首期,馀下的50万元则申请按揭贷款。

    法官发现,预计新房的翻建成本为80万元,这笔翻建费用以及土地转让税、律师费、土地勘察费、物业重建设计费等等,都由各方按比例分摊。

    2019年1月,因为L女士的退出,尹惠俊与方女又签署了一份《共同购买某物业的协议》。

    此时,文件上虽然尹某已拥有该物业100%的业权,但这份协议却注明,尹某的投资比例为40%,尹的妹妹10% ,方女为50%。此外,尹某负责申请馀下的50万元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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