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务员退休领长俸后想来定居 移民30年视加拿大如敝履(图)


香港中文大学提供传译课程。相片为网上资料图片,与案件无关。

一位在1993年就已经抵埔加拿大的香港居民,在加拿大居留的时间屈指可数,在退休之后才以照顾兄弟姐妹为由保留她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结果被移民部拒绝,之后再向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上诉,更被裁判官严词驳回。

移民及难民局裁判官Craig Costantino严词拒绝申请人林某时表示,她从香港政府公务员队伍退休后,就说想来加拿大与她的兄弟姐妹相互照顾,但过去她只是1、2年才与兄弟姐妹见一次面,而且2016年之后再没见面,裁判官看不出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让人相信,林某会从此永久居住在加拿大。

裁判官指林某对加拿大弃如敝履,从未表现出任何意愿履行她的居留义务,或以任何方式为加拿大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林某在加拿大毫无根基,没有银行帐户,从未报过税,除了4个兄弟姐妹,可以说举目无亲。相反,她凭著流利的英语和双硕士学位,在香港拥有一处物业,可领取全额退休金,还有可观的储蓄,到处都是亲友。

93年抵埔后一个月即回港

续为港府工作29年至退休

林某于1993年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她那时才30岁。此后,其父母和4个兄弟姐妹一直在加拿大生活,而林某本人在抵达加拿大后,只待了一个月就返回香港,继续在当地的法庭担任传译工作。她一直为香港政府工作到2022年4月,现已退休,领取全额退休金。

在这段时间内,林某每一、两年就来加拿大探望家人,但每次她都是利用香港居民可免签入境加拿大的便利,以游客身分入境而从未申请过签证,而且每次的居留时间都不超过2周,更没有采取任何步骤去获得枫叶卡(永久居民卡)。

但在2016年最后一次来加后,她就不能再以访客身分来加拿大,因为从那时开始,必须首先申请电子旅行授权(eTA)。

2020年,林母刚去世、她父亲也病重,她于是申请了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尽管根据《移民法》要求,她在过去的5年中,并没有在加拿大居住最少730天,但移民部还是给她签发了有效期为一年的永久居民旅行证件。

到了2021年11月,她再次申请旅行证件时就被拒绝,林某于是以人道主义和同情为由,声称要与家人团聚,请移民部高抬贵手,在被拒绝后,她就向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提出了上诉。

移民(难民)局的裁判官分析认为,基于对《移民法》规定的移民总体目标的考虑,反映出加拿大希望移民带来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利益最大化,支持和协助发展强大和繁荣的经济,并确保家庭在加拿大团聚。

自己承认没兴趣移居加拿大

优先考虑在港就业经济福利

而林某自己都承认了违反《移民法》规定,因她从未对移居加拿大感兴趣,只想保住在香港的工作,自然不去了解或关心过自己作为永久居民的义务。

直到2016年,她才知道自己还有永久居住权。在获得2020年返回加拿大的一年旅行证件时,都还有机会保留永久居留权,但她依旧优先考虑在香港的就业,以及在香港终身公职所提供的养老金所带来的未来经济福利,因此还是弃加拿大而回了香港。

裁判官指出,林某于1993年获发永久居民签证,因此在加拿大停留一个多月才回香港。这是她在加拿大停留时间最长的一次。她从未努力在加拿大定居,也从未在加拿大找过工作。即使在2020年获得旅行证件后,她也没有来过加拿大,更不用说采取措施在加拿大重新定居,她对加拿大弃如敝履,从未表现出任何意愿履行她的居留义务,或以任何方式为加拿大做出有意义的贡献,除了偶尔拜访她在加拿大的兄弟姐妹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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