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menu items!

    自由亚洲电台撤离香港 忧23条立法后无法安全营运

    香港基本法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日生效,自由亚洲电台(RFA)29日在官网正式宣布撤出香港。(取自港府新闻公报)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已于3月23日生效,自由亚洲电台(RFA)29日在官网表示,由于该法的紧急实施,自由亚洲电台「被迫」关闭香港办公室,为该机构在香港28年的历史画上句号。

    自由亚洲电台总部设于美国、1996年在港设办事处。自由亚洲电台台长方贝(Bay Fang)在声明中表示,由于该法的正式实施引发了记者和员工对自身安全的担忧,正式关闭其在香港的办公室,「香港当局的行动,包括将RFA称为『外国势力』,对我们在23条生效后能否安全运营造成了严重的问题」。

    方贝表示,该机构虽保留其在香港的官方媒体注册,但将不再在香港雇用全职员工。这意味着当地工作人员将被转移至美国、台湾及其他地方。尽管离开香港,但该媒体表示将继续报导港闻,「将转而采用一种新的方式来报道封闭环境中的新闻」。

    据明报报导,对于自由亚洲电台的离开,港府发言人回应称,不评论个别机构营运决定,但强烈反对并谴责一切不符事实、针对「国安条例」的危言耸听和抹黑言论。并称「正常记者」不会从事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也不会无意中触犯法律。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民主党籍首席议员米克斯(Gregory Meeks)表示,自由亚洲电台被迫关闭香港办公室,昭示着23条进一步打压了香港的基本自由。「这项法律不仅代表香港和北京当局打压言论自由的力度显著升级,而且还损害了媒体自由和公众获取有关香港正在发生的事件的真实信息的能力」。

    今年2月,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曾指责自由亚洲电台为「外国势力」,误导香港人民。

    自2020年「香港国安法」通过以来,众多媒体担忧香港的新闻自由面临挑战,包含纽约时报等国际媒体纷纷撤离香港,而本土民主派报纸苹果日报也遭到突袭搜查、被迫关闭。

    热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