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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母虐童致死 精神科医曝施虐者3种人格特质:两因素酿儿虐事件增

    开业精神科医师杨聪财说,面对儿虐事件,国人应抱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遇到儿虐事件时,不要置身事外,应尽速通报相关单位,救救孩子一命。示意图。(本报数据照片)

    台湾1岁男童「剀剀」(化名)遭到刘姓保母施虐致死,令人痛心。据男童家属控诉,男童24小时被刘姓保母包得宛如木乃伊,并绑在椅脚,连睡觉都只能站着,每天只喝一、两杯馊水充饥,牙齿被打到剩8颗且还有缺损,下体被烧到黑,指甲都被拔光,还被塞进水桶折叠玩弄,甚至拍照。

    开业精神科医师杨聪财表示,虐待儿童是种「极其令人痛心」的事,其中可能的三种人格类型,首先施虐者可能有人格障碍、精神疾病或情绪问题等心理精神状态,经研究发现,部分施虐者属于病态人格,其没有同理心、不尊重人,他们无法适当地处理压力和情绪,从而导致对儿童虐待。

    其次,虐待儿童的人可能在自己童年时期,同样是受到虐待或忽视的受害者,他们可能没有得到适当的支持和帮助,导致他们在成年后,由被虐者转换成施虐者,对下一代进行虐待。

    第三种,部分施虐者虐待儿童,是为了满足他们的依赖和控制需求,他们可能将儿童视为物品,而不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并试图通过控制,他们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杨聪财说,儿虐事件同时也受到两大因素影响,包括家庭环境,特别在不稳定的家庭环境,如有家庭暴力,或是药物、毒品、酒精滥用等,甚至是家庭经济贫困、缺乏社会支持网络等,都可能增加虐童的风险。另一是文化和社会因素,如对家庭私密性的过度尊重、对父权的过度推崇、社会对家庭内部事务干预的忌讳等,都可能增加儿虐事件的发生机会。

    杨聪财说,面对儿虐事件,国人应抱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多尊重孩子,富有同情心,遇到儿虐事件时,不要置身事外,应尽速通报相关单位,救救孩子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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