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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藉口驱租客以更高租金出租 罪成罚款低业主「除笨有精」(图)


    多伦多市国王街有租客被业主发出驱逐通知书,故在出租单位的玻璃窗上贴出「不会离开」的标语。(资料图片)

    许多业主想要对租客大幅加租,却又受到安省租务法例对租金涨幅的限制,于是某些业主便以家人要迁入为由将租客赶走,之后立即定下更高的价格将物业出租。事后这些业主可能会受一些惩罚,但有关人士认为,罚款额低于业主加租后的收益,业主是「除笨有精」,起不到阻吓作用。

    万锦市2名租住在一个镇屋单位的租客,就是被业主以上述方式驱离。他们离开后没多久,便发现原来租住的单位又开始招租,但价格已经高出许多。

    租户向安省业主及租客仲裁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投诉,虽然业主辩称,的确是有家人迁入,但发觉并不适合便又迁离,因此才将物业再次出租。

    而仲裁委员会并不接受这一解释,称业主的「驱逐通知」只是一个拙劣的藉口。显而易见是,业主在重新招租后,足以让他们在一年内获得超过1.4万元的额外收入。不过,仲裁会在2023年11月裁决,对业主罚款4,800元,外加6,853元的租户赔偿。这加起来还少于业主一年内多收的租金,业主是「除笨有精」。

    如今安省有愈来愈多租客投诉,指业主假借自用或装修等理由,要求租客迁离以达到大幅加租的目的。有媒体指出,此种行为就算被仲裁委员会察觉,并予以处罚,但往往都是从轻发落,那一点点罚金很快就会被大幅增加的收益弥补。

    在另一宗判例中,仲裁委员会裁定渥太华市一名业主违规,处以罚金500元,并向租客赔偿7,000元。而该业主当初与租客商讨加租失败后,便以自用为由将租客驱离,之后每月月租加收500元,每年的租金可多收6,000元。等到仲裁会作出裁决时,已过去2年时间,多收的租金足以弥补罚金。

    2020年的安省立法,将个人违反住房法的最高罚款,从2.5万元提高到5万元,公司最高罚款从10万元提高至25万元,但上述情况并未有所改善。

    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仲裁委员会有11项裁决,认定业主恶意发出驱逐通知,理由大多数都是声称要自用,真实结果是要将物业放售,或改为短期租赁或重新出租。这11家业主没有人被处以超过1万元的罚款。

    在其中6宗实际为重新出租的案例中,业主在接受聆讯前,其抬高的租金就能弥补要面临的罚金。

    委员会发言人证实,自省府提高最高罚款额以来,仲裁委员会的处罚措施并没有随之提高,任何超过3.5万元的罚款,均超出其管辖范围。如租户希望看到业主受到全额罚款,他们必须将案件提交给安省的「租赁住房执法部门」(Rental Housing Enforcement Unit)。

    而这个部门每年平均处理1.4万至1.8万个投诉电话,最后起诉的案件也只有数十宗。

    同样这个部门也不会对违规业主下重手。在2022-2023年周期内的17宗判决中,最高的罚款额也只是2万元。所有17项判决的罚款总额为12.18万元,这意味平均罚款只有7,164元。

    多伦多大学住房和社会政策专家胡尔坎斯基(David Hulchanski)认为,上述情况与大多伦多地区不断增长的汽车窃盗浪潮类似,即如果潜在回报远超过风险,问题就会不断扩大,法律起不到遏制作用。

    安省的无过失驱逐申请数量一直在增加,从2019年的3,913份增加到2022年的5,508份。这一增长也伴随租户指控业主有不当行为的投诉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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