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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意外痛苦及折磨赔偿金 垫底费上调6.5%至近4.5万元(图)


    市民可向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多少额外的花费来增加意外福利。

    如果人们因不幸遭遇交通意外而获取与痛苦和折磨相关的赔偿金,鉴于该项赔偿金的垫底费已在2023年上调了6.5%,达到了44,367元,意味受害人获取的赔偿金如低于上述门槛,将悉数归保险公司所有,受害人本人将无法获得分文赔偿。

    人身伤害律师布朗(Patrick Brown)举例说:「如果你是一名交通意外的受害人,你获得了6万元的痛苦和折磨赔偿金。你带回家的将只有1.5万元,剩馀的赔偿金归保险公司。」

    但与此同时,尽管通胀率持续飙升,安省汽车保单上列出的标准收入替代福利,即为因遭遇车祸而无法工作的人士提供的每周津贴,自1999年以来没有改变,仍是最多为每周400元。

    布朗指出,人们应在交通意外发生前,通过买保险来采取多种方式保护自己。他建议人们致电自己的保险公司,查询有关增加第三方保险需要多少额外的花费。

    第三方保险能够在受保人被视为对他人或他人的财产遭受的损害负责时,给受保人提供财务方面的保护。如果受保人因其他人的过失而受到损害,且后者没有足够的保险,第三方保险也能给受保人额外的财务保护。

    布朗还建议人们向保险公司查询,需要多少额外的花费来增加意外福利。他还指出,无论是医疗、康复还是护理福利,受保人均可付费加码。

    那么,一旦人们不幸遭遇车祸且受伤,他们应该如何处理?布朗说,第一步应确保自己留意提交报告的截止期。人们在遭遇车祸的7天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报告,其后,受保人有30天的时间申请意外福利,并可在两年内向肇事司机提出诉讼。

    人身伤害律师Nainesh Kotak指出,那些自己没有购买保险的受害人也许有资格向涉及车祸的车辆的其中一间保险公司索赔。即使受害人没有工作,也符合资格申请无收入者的津贴,每周为185元,为期最多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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