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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拒接种疫苗被指「行为不端」遭解雇不能领EI 告上法院多败诉(图)


    疫情期间违反防疫规定被解雇,可能会丧失领取EI资格。(加新社)

    虽然说接种疫苗与否纯属自愿,但许多员工因拒绝接种疫苗,不但失去了工作,连失业后都因为被认定「行为不端」而不能申领失业保险(EI)。这些员工为此告上联邦法院,结果大部分都是被判败诉。

    一位名叫切切托(Anthony Cecchetto)的员工,因为拒绝接种新冠疫苗,或是因为拒绝接受病毒抗原检测,被多伦多地区的Lakeridge Health医院集团解雇。

    当他去申领失业保险时,却被告知他是因为行为不端而遭解雇,不符合申领条件而被拒付。

    切切托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诉,但联邦法官彭尼(William Pentney)也认为,他被解雇的原因符合失业保险法律对不当行为的定义,是某个人有意识地违反雇主的政策,即便此人的这个举动没有「恶意」。

    彭尼法官在上周的裁决中称,切切托从2017年7月开始在上述医疗集团工作。院方根据安省首席医疗官的指示,要求医院的所有员工都必须接种疫苗,除非某些原因而得到豁免,或者定期接受抗原检测。

    但切切托既不打疫苗也不接受检测,院方于是在2021年9月将其停止,第二个月将其解雇。他申领失业保险EI不成功,向社会服务法庭(Social Services Tribunal)申诉,败诉后上诉至服务法庭的上诉庭,结果根本不受审理。被认为自身权益受侵犯的切切托又告上联邦法院,声称他在做出医疗选择后,身体的完整性受到干扰。而且医院方面没有正确解释,如果违反强制性防疫政策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彭尼法官称,能否领取EI保险,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是因为「行为不端」,即故意违反雇主的规定,而被解雇。

    这位法官还以书面形式感谢法庭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在切切托拒绝遵守法庭要戴口罩的规定后,迅速建立了一个系统来远程完成对切切托的聆讯。

    除切切托之外,还有几十名工人因拒绝接种疫苗,不但被解雇还被剥夺了领取失业保险的权利,向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和各种行政法庭上诉,绝大多数都是败诉。

    多伦多劳工律师平库斯(Jon Pinkus)说,凡是有工会试图完全推翻强制疫苗的地方,他们都不可避免地失败了,特别是在敏感的、面对面的工作场所。但也有一些例外。去年安省有一位仲裁员裁定,一家配电公司要求在家工作的员工也必须接种疫苗,这样的要求不合理,因为该员工并没有与其他员工或公众面对面接触。

    平库斯说,在某些情况下,一些雇主声称是遵守卫生部门制定的规定,但却实施的是他们自己私下的法令。

    当被问及因未接种疫苗而被解雇的工人是否应该复职时,安省首席医疗官表示,省府只建议雇主实施「免疫政策」,而不是疫苗接种任务。

    平库斯说,「卫生厅没有给予任何人无条件终止员工工作的权力。他们鼓励雇主制订政策,鼓励员工接种疫苗。这是非常不同的东西。」

    还有Safiru Tumarkin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去年6月,由于疫苗的作用发生变化,一名仲裁员撤销了菲亚特克莱斯勒(Fiat Chrysler)公司在加拿大工厂的疫苗强制要求。

    该裁决称,尽管今天的疫苗接种在预防严重疾病和死亡方面仍然有效,但在阻止病毒传播给他人方面,因为Omicron变种病毒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疫苗能起的作用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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