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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政府将改革对受伤外劳的赔偿方式。(CBC)
按照目前的法律,如工人受伤,无法重返工作岗位,将获赔工资的85%,但需要扣除其他工作的收入。而受伤后返回原居地的外劳,在当地的收入通常远远低于他们在安省全职从事同样工作的收入。
受伤外劳的赔偿方式改革后,将影响委员会如何向因伤无法重返工作岗位,但可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工人支付赔偿金。
委员会正审查追溯到2007年的50宗索赔案,并很可能会支付数百万的追溯赔偿金。朗格说:「这些都是最弱势的群体,他们来到安省工作,受伤后回到他们的原居地,因为不是来自安省的收入而被扣钱。这是不对的,我们要纠正错误。」
几年前,4名情况类似的受伤外劳到工作场所安全和保险上诉法庭,要求获得更多赔偿。去年9月,该法庭裁定,工作场所安全和保险委员会假设季节性外劳在受伤后,有资格通过季节性农业工人计划获得最多12周的收入损失赔偿是错误的。
仲裁庭指出,《工作场所安全和保险法》的收入损失条款,假定所有工人在三个月后都可以返回安省或其本国工作,而没有考虑工人的实际情况,例如他们是否已经从伤病中恢复,是否有能力工作或找到工作。仲裁庭裁定这是不恰当。仲裁庭又指出:「不考虑工人的个人情况,在每种情况下都将他们享有的长期(失业)福利限制在12周是不合适。基于本裁决中阐述的理由,农业外劳的长期(收入损失)福利应基于他们在当地/地区劳动力市场的实际收入能力。」
朗格表示,由于委员会已决定重新审查其对法律的阐释,因此仲裁庭的裁决并没有引发改革,但它让委员会相信,它正走在解决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朗格说:「如你在安省工作时受伤或生病,你将得到平等的对待,你将得到有尊严的对待和同情。」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