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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色庙公借机性侵信众姊妹花104次 法官轻判10年

    桃园杨梅古姓色庙公涉嫌自2021年11月起,直到去年4月间案件爆发为止,对信众的一双城年、未成年女儿性侵或性侵未遂共104次,桃园地院审结,判决古男应运行徒刑10年,本案可上诉。示意图。(本报数据照片)

    在杨梅宫庙担任庙公及乩身的古姓男子,趁练习拉筋时,对信徒一双成年及未成年女儿轮流性侵得逞,或以一对一或一对二方式,要姊妹脱光供他上下其手,前后加总102次,所幸均因他饮酒无法勃起性侵未遂,去年4月间少女向师长哭诉才曝光,古男羁押禁见迄今,桃园地院审结,将他依各1次的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强制性交、强制性交、及51次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未遂,51次强制性交未遂等罪,应运行徒刑10年,可上诉。

    判决事实指出,这对姊妹从小随着父亲参与宫庙活动,在宫庙里长大,所有信众对古师父的神威很是敬佩,2021年11月间,姊姊因遭前男友家暴,爸爸认为大女儿身体受损,带至庙里处理,古说要帮姊姊拉筋、练身体,爸爸觉得这个活动很好,要未成年的妹妹下个月也加入,殊不知,就此让姊妹俩落入狼口,长达1年半载。

    据悉,古师父起初带着姊妹在公众得出入场所的神明厅练拉筋,一开始都还很正常,后来古开始以「阿伯很色喔,阿伯在挑逗你喔」的言语试探,直到有信众看不惯古对着姊妹俩的私密处胡乱碰触,后来改换到神明厅后的卧室及储藏室练习时,古见无旁人,就放胆对着姊妹俩动手,甚至要她们脱光,大家坦诚相见。

    根据未成年妹妹指证,姊姊被古男性侵时,她就在旁目击,当场觉得「这是对的吗?」等古完事,竟然也叫她躺下、把脚打开,开始对她性侵,由于这是她的第一次,很痛且很不愿意,过程中全身用力一直把脚夹紧,直到外边有人喊吃饭了、拉完筋了没,古才停下说「下次继续」,之后她或她姊各自或一起上完拉筋课时,姊妹俩都会冲到公厕漱口及清洗下体,引人起疑;姊妹俩经讨论,决定告诉爸爸和师母在小房间受到骚扰。

    古男之后刻意不理他们家,爸爸竟叫她俩去跟师父道歉,古以乩童附身的模样问她爸「你是不是相信古师父」,又对姊妹诓称「古师父对你们做的事情,都有跟你爸爸说」,并指示她爸「可以放手将姊妹交给古教育」,由于古说姊姊这段期间出车祸差点没命,就是因为将此事曝光、污蔑古才会受到惩罚,古利用神明上身指责姊妹俩很伤他的心,还说他做的那些行为都是为她们好,然后继续重复侵犯她们,姊妹俩竟也被说服,认为是自己错了。

    法官审酌,被告古男为满足自己私欲,利用他人对民俗信仰的信赖感,竟不顾姊妹俩的人格健全发展及性自主决定权,对她们犯案,对未成年的妹妹造成身心相当伤害;考量被告犯后始终否认犯行、毫无任何悔意、迄今未达成和解或赔偿等犯后态度,分别量处主文所示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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