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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宝玉案 3案未了 「苦主」陈恩美破产(图)


    陈恩美的房子已被强制拍卖,成交价105万元,但未足以还清债项。(明报图片)

    华裔地产女经纪陈宝玉(Po Yuk「Peggy」Chan,音译)被指涉嫌骗取华人屋主加按物业投资一案,其中一位当事人陈恩美称,她与另外4人都指控陈宝玉,如今她和另外一位人的案件,警方已撤销陈宝玉控罪,而另外3人的案件仍在继续。而陈恩美因此事要宣告破产,现靠退休金维持生活。

    陈恩美的房子已被强制拍卖,成交价105万元,但未足以还清债项。

    陈恩美昨(25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据我所知,连我在内总共有5人指控陈宝玉欺诈,由约克区警方提起公诉。到目前为止,涉及我和另外一位「苦主」的案件,警方已撤销对陈宝玉的欺诈控罪。另外李研婷女士等3人的指控还在继续,因为她们以自身英文不佳为由申诉,法官还要慎重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她表示,即使那3人的官司最后能够胜诉,对于她本人也于事无补。

    她说:「这是个案归个案的情况。我这个案子撤诉之后,就无法证明我是被人欺骗而签下的按揭合约,也就无法要回被法庭没收的房子,对我而言,现在事情已经算是到此为止了。」

    据陈恩美说,她的房产被强行拍卖后,卖出105万元,但不足以还清欠债。

    她说:「房子被做了两次按揭,第一次的贷款是85万元加利息后共93万元,再加上17万的律师费,所以卖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我只有宣布破产。」

    她将在今天(26日)去找破产方面的专家办理破产手续。「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房子也被卖掉了,随便他们吧。

    「至于第二次按揭,当初那个债主明知道这个房子已经做过一次按揭,不可以再做二次按揭,却还是主动地放贷30万元,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现在他们知道我还不起钱,也就没打算向我追讨了。」

    现在的陈恩美银行里还有大约数千元存款,每个月也都能领到加拿大退休金(CPP)和老人金(OAS),还有公司方面的退休金,这些都属于维持她生活的基本保障,债主不能剥夺。她说:「我大概每3个月能领5000元左右,扣税后实际到帐是4000多元,平均下来每个月1000多元,七七八八加起来每月有2000多元。节省一点,都还能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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