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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写的中文房屋买卖合约有效吗?卑诗法官这么判…

    用中文来写房屋买卖合约会有效力吗?根据卑诗省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列治文市一处价值 289 万的房屋交易,尽管以中文手写合约,仍具有法律约束力。潜在买家仍须赔付潜在卖家款项。

    CBC 报道,这笔房屋交易是发生在两个熟人之间,两人第一次在舞蹈课上见面,随后因为房屋买卖而陷入了长达 7 年的法律纠纷。

    法官威尔森 (Steven Wilson) 最终裁定,由于买家李雪(Xue Li,音译) 未能支付双方所谓的“中文合约”中商定的 80 万分期付款订金,原告潜在卖家杨红 (Hong Yang,音译) 及其丈夫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裁决中提到,尽管翻译、习惯和解释不同,中文合约在卑诗省仍然可以执行,在本案中,金额近 50 万。

    威尔逊写道:“我发现中文合同是一份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原告已准备好、愿意并能够在交割日期完成。”

    法官称,被告违约,原告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这场命运多舛的交易始于 2017 年,当时杨红请求李雪帮助寻找房地产经纪人来出售位于 3311 Blundell Rd. 的大型独立屋,根据法庭文件,李雪说她自己有兴趣购买。

    2017 年 5 月 4 日,双方签署了威尔逊所说的“中文合约”,确认了出售条款,不久后李雪和她的家人就搬进了房子。

    根据法院接受的译文,这份一页纸的文件完全用汉字书写,列出了购买价格为 289 万,购买时需支付 10 万订金,7 月10 日到期支付 10 万,12 月30 日支付 80 万。

    裁决称,剩余的 189 万将在李雪位于在温哥华西 20 大道拥有的另一处房产出售后支付。

    裁决称,李雪在她的温哥华房产 11 月出售之前就支付了前两笔订金,但第三笔 80 万的款项从未支付给杨雪或她的丈夫。

    2018 年 4 月之前的 5 个月里,李雪声称她一直在尝试通过抵押贷款来弥补差额,但未能获得批准。尽管她在同一时期获得了抵押贷款并购买了另外两处房产。

    威尔森写道:“李雪没有提供有关 Blundell Rd. 房产的任何抵押贷款申请的证据,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她未能成功获得抵押贷款。”

    根据裁决,李雪和她的家人于 4 月 25 日搬出了那间房子,13 天前,她向另一处已获得抵押贷款的房产提出了 270 万的出价。

    针对杨红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李雪声称中文合约不具有约束力或可执行性,并要求退还她已支付的 20 万元。

    然而威尔森写道,李雪很清楚合约的性质,有证据表明她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阻止交易的结束。他也表示,她所说的不确定性,包括交割日期和利息成本,并不会使合约无效。

    法官说:“虽然我承认李雪女士不会读或写英语,而且她理解英语口语的能力可能有限,但我不认为她像她所描绘的那样简单或天真。”

    杨红和丈夫最终在 2018 年以约 240 万的价格将 Blundell Rd. 的房屋卖给了另一位买家,比原来想卖给李雪的价格少 40 万。法官计算相关损失、利息和法律费用后,判李雪要支付杨红及丈夫约 50 万。

    图: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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