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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诗省租房新规:租客增19岁以下儿童房东不得涨租

    加拿大卑诗省政府提议修订《住宅租赁法》,更好地保护租房者免受“恶意驱逐”。

    省长David Eby说,虽然大多数房东和租客“遵守规则”,彼此尊重,但“卑诗省有太多的人仍然面临着不公平的房租上涨和以虚假借口被驱逐。”

    “与此同时,许多选择出租部分房屋的人正在努力中止有问题的租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采取行动保护租房者和房东,制定更强有力的规则,确保法律得到每个人的尊重,并为租赁市场的每个人带来更多的公平。”他补充道。

    省府表示,随着驱逐资格的变化,这些变化将“保护成长中的家庭”,如果租客家庭中增加19岁以下的孩子,房东不得增加租金。即使在租赁合同中写明随着入住者增加租金也会增加,但租金涨幅不能超过每年的允许幅度。

    该省还表示,正在努力加快解决租房纠纷。

    《住宅租凭法》修正案还将包括:

    • 在处理“有问题的租赁”个案时,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并就有正当理由终止租约制定更明确的指引;
    • 增加房主以自住为由终止租约时必须向租客发出的通知次数;
    • 以自住为由终止租约后房东必须在出租单位居住的时间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 将租户对终止租约通知提出异议的时间由15天延长至30天;
    • 对有5个或以上单位的专用出租建筑,禁止以个人用途为由进行驱逐;
      禁止将出租单位改作特定非住宅用途而进行驱逐。
    图源:City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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