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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府出新政防恶意驱逐 租客增19岁以下儿童房东不得涨租(图)

    卑诗省府今日宣布,正在提议修订《住宅租务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希望更好地保护租客免受「恶意驱逐」。

    省长尹大卫(David Eby)表示:「虽然大多数房东和租客都遵守规则并相互尊重,但卑诗省有太多人仍然面临不公平的租金上涨和以虚假藉口驱逐租客的情况,同时,许多出租部分房屋的人正在努力结束有问题的租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采取行动,透过更严格的规则来保护租客和房东,以确保法律受到每个人的尊重,并为租赁市场上的每个人带来更多公平。」

    省府表示,《住宅租务法》修订后,如果租客的家庭中增加了 19 岁以下的儿童,房东不得提高租金。即使租赁协议中有条款规定,租金将随著新住户的增加而增加,租金增加的额度也不得超过年度允许限额。

    省府还表示,他们正在努力加快解决租赁纠纷。

    《住宅租务法》拟修订的内容还包括:允许更灵活地处理「有问题的租约」的情况,并为有正当理由终止租约制定更明确的指导方针;增加房东以自住(personal occupancy)为由终止租约时必须向租客发出的通知次数;以自住为由终止租约后房东使用出租单位的时间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将租客对终止租约通知提出异议的时间从 15 天增加到 30 天;对拥有五个或以上单位、专门用于出租建筑,禁止以个人使用为由进行驱逐;禁止将租赁单位转为特定非住宅用途而进行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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