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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岁女子寻安乐死父亲反对】法官批准(图)

    阿省卡加利的法官在周一(25日)裁定,一名27岁的女子可以获得临终医疗援助(MAID,即安乐死),不过法庭的裁决将该女子的安乐死程序推出了至少一个月,以便她的家人可以上诉。该女子的父亲努力说服法院阻止她申请安乐死。

    法官费斯比(Colin Feasby)在判决书中认定,侵犯这名妇女的自主权和尊严所造成的伤害,超过了她的死亡给她父亲带来的痛苦。费斯比法官写道:「我的决定承认你选择医疗辅助死亡的权利,但这并不要求你选择死亡。」为了保护个人私隐,在法庭文件中,这名女子被称为M.V.,她的父亲被称为W.V.

    W.V.患有自闭症,和父母住在一起,从未有过稳定的工作,据她父亲说,她患有未确诊的精神疾病。M.V.没有说明她寻求安乐死的原因,但是阿省卫生局(Alberta Health Services)已经批准了她的安乐死申请。费斯比裁定,法院无权推翻申请人自己的决定,也无权推翻医生和执业护士的临床判断,医生和执业护士必须同意安乐死申请。

    然而,费斯比法官确实对批准程序提出了质疑,他指出,M.V.曾两次申请安乐死,而在这两次申请中,医生们都不同意。M.V.最近一次申请是在2023年,费斯比法官指出,在支持她第一次申请的医生在她第二次申请中投了决定性的一票后,阿省卫生局批准了她的安乐死申请。

    费斯比法官强调,如果不允许M.V.安乐死,对她的伤害将「触及她的灵魂深处」。这将剥夺她「选择有尊严地活著还是死去的权利」。她将「被迫在一种她认为无法忍受的生活和在没有医疗帮助的情况下结束生命之间做出选择」。

    父女双方的律师均拒绝置评。

    多伦多大学教授兼卫生法律与政策学院主席莱门斯(Trudo Lemmens)表示,法官的逻辑反映了加拿大的安乐死立法缺乏保障,尤其是对残疾人的保障。他说:「它把他们的死亡看得比生命更重要。选择死亡并不是不受限制的权利。」莱门斯指出,法官过于轻易地假定,如果没安乐死,M.V.只会面临两种结果:要么过著无法忍受的生活,要么在没有医疗辅助的情况下自杀。法官没有考虑到预防自杀也是一种可能的结果。

    费斯比强调,他认为M.V.一直在努力寻找一位能够诊断出她的病情并提供「适当治疗」的医生。他说:「在我看来,医生的义务延伸到为你安排与任何可能更了解你的病情并能够为你提供更有效治疗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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