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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足坛5人涉贿1.45亿人民币 同日宣判最高到无期徒刑

    央视播放中国足协前主席陈戌源在庭上90度鞠躬道歉的样子。(取材自央视新闻)

    随大陆整治足坛贪腐,3月26日至少五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继陆方稍早发布中国足协前主席陈戌源一审被判无期后,湖北各地法院陆续发布中国足协前副主席于洪臣、前足协常务副秘书长陈永亮、中超前总经理董铮、前武汉足协竞赛部长刘磊四人分别被判13年、14年、8年、2年半的消息,以上五人涉贿超过人民币1.45亿元(约2008万元)。对此,中共党媒人民网仍发表评论强调,「足球领域反贪腐没有终点」。

    据今晨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中国足球协会前主席陈戌源受贿案,于26日上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陈戌源在2010年至2023年,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其中人民币400万元未实际取得 。通报还称,他「收贿时间长而且次数多」,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受贿217次。

    接着,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通报对中国足协前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前主席于洪臣的一审公开宣判内容,他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收贿人民币2,254万余元,13年间先后接受贿赂54次,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其他还有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分别对陈永亮、董铮、刘磊的受贿、行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陈永亮是中国足协前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董铮是中超联赛前总经理;刘磊曾任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部长、武汉市足球协会竞赛部部长、武汉市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

    据宣判内容,陈永亮被判有期徒刑14年,处罚人民币220万元,董铮被判8年,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刘磊被判2年办,罚金人民币30万元。经审理,公诉人称陈永亮凭借其中国足球「老人」的地位,2015年至2022年的8年内歛财51次,收贿金额人民币1934.444万元,董铮2014年至2021年间收贿38次达人民币2200多万元,刘磊则在不同的职位收到人民币52万元的「感谢费」。

    就大陆官方通报内容,上述被告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并在陈述环节道歉,陈戌源以近10秒的90°鞠躬,向大陆球迷公开道歉,表示「我无脸面面对广大球迷」;于洪臣说,「让喜爱足球项目的国人不断失望,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足球项目的热爱和期盼,极大地伤害了全国球迷的真挚感情」;董铮称,他没能拒绝中超不良圈文化的侵蚀,在围猎中迷失了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在五人案件同日集中宣判后,中共党媒人民日报发表「人民网评」,直言足坛反腐败未完成时,强调彻查足球领域系列贪腐案件,深挖背后的问题根源正当时,足球领域反贪腐没有终点,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坚决消除靠体育吃体育、靠足球吃足球等乱象,彻底清理足球领域腐败根源。

    26日,中国足协前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前主席于洪臣等人也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取材自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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