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menu items!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国安条例」三读通过 23日生效

    香港立法会19日审议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 (新华社)

    香港01报导,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今天(19日)在立法会加开会议下恢复二读及三读。立法会大会今早9时开始二读,晚间约6时半全体委员会通过修正案,立法工作进入三读程序,约7时三读投票,全体议员一致通过,全日用大约10小时审议。

    这是香港在主权移交27年后,港府终于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创建联系」。

    2020年中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只纳入23条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煽动叛乱和颠覆中央政府,其余没有处理,这有待港府另行立法。

    23条立法草案列明各种涉及国家安全罪行的定义和罚则等,这些罪行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

    根据香港01报导,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亦在三读上投票,他说一般而言立法会主席不会投票,但今次是历史性时刻,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工作,所以和所有议员一起投票支持。

    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三读通过后进入立法会发表演讲。他表示今日是香港历史性时刻,是政府与立法会共同完成光荣历史的时刻,历史使命终于完成,国安得以保障,「不负中央所托,国家信任」。李家超表示条例将于本月23日刊宪,即基本法23条将于3月23日正式生效。

    多名议员在二读先后发言,曾以保安局长身分在2003年推动23条立法的新民党议员叶刘淑仪表示,对于今日走到这一步感到高兴,因可完成宪制责任。自称非建制派的新思维议员狄志远则表明支持立法,认为完成后「云雾已散」,期望之后全社会全心全力拚经济。

    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表示,公众咨询期间获得逾九成表示支持的建议,法律界、青年界、传媒界等都表示支持通过立法,形容是「民心所向」。他重申,各个国家均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条文。

    针对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陆委会副主委詹志宏此前在记者会表示,台湾跟世界各国所担心的是一样的,香港过去的自由、民主和人权,还有独立的司法等,逐渐被消失、被剥夺。而这样的情形正影响到香港750万居民的生活方式,也影响香港过去在全世界备受推崇的经济地位。

    他指出,这项草案的条文中,有很多是原则性的规定,「原则性的规定,最需要厘清的就是哪一些具体的行为是涉及违法,哪一些是可以被容许的。」

    詹志宏表示,从过去一个月的咨询期间可看到,港府相关官员的说明并不是很完整、很具体、很清楚,所以即使照进程完成立法,在没有具体规范的情况之下,后续会让很多人担心是否触犯法律以及触犯法律的后果。最终的结果是让所有的人都不知道要如何在香港平安的生活,而境外的人到香港旅游、经商等行为,也都会受到影响。

    热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