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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院祭禁令 TikTok可选择诉讼 挑战宪法

    在众院两党合力封锁TikTok之后,跨党派合作对付社群媒体,已成趋势。(欧新社)

    国会针对国际版抖音TikTok的两党合作立法在众院过关,让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掌控的TikTok面临禁令和出售美国营运权之外,还多了第三个诉讼选择;一旦兴讼,势必挑战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法官必须权衡TikTok禁令对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的冲击。

    华尔街日报报导,参院并不保证会通过拜登总统支持的这项法案,但若此法通过,将禁止TikTok在美营运,除非TikTok卖给非中方持有的母公司,而字节跳动有六个月因应。

    中方已释出反对强迫销售的消息,TikTok的命运可能最终交由联邦法院定夺。

    任何诉讼都可能引发多项法律争议,其内核会是要求法官衡量禁令对国安及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TikTok及其用户自由的争议。

    美国向来限制外资拥有电视广播媒体,但国会从未对数百万人使用的网络平台采取激烈行动。

    尽管这项立法并未授权对尝试继续使用TikTok的美国居民采取法律行动,过往判例显见法官认定TikTok用户在张贴或读取其内容时,获得宪法的言论自由保障,而限制TikTok在美营运将损害TikTok用户的权利。

    华尔街日报分析,这表示政府对任何禁令的辩护,必须不仅表明该法有助美国利益,杜绝中国的不当影响或中方获取美国人的数据;为使禁令中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通过审查,政府可能需要证明,不采取严格禁令便行不通。

    倡议数字公民自由(digital civil liberties)的非营利组织「电子前哨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律师格林(David Greene)反对该禁令,说道:「这真的取决于政府如何解释立法原因。」

    字节跳动不予回应,该公司曾打赢先前的官司,但法官支持TikTok的理由并不一定跟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关,言论自由的疑虑未经检验。

    华盛顿州一位联邦法官在前总统川普执政期间,两度驳回商务部对TikTok的禁令,指其逾越1970年代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在另一个宾州的案例中,美国地方法官引述类似法律依据,支持一群TikTok内容创作明星对川普政府的指控。

    两位法官都认为,川普虽拥有广泛的紧急经济权力,但当政府试图限制个人通信和资讯数据时,这种权力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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