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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与已故同居男友亲属争夺 爱犬拥有权 打官司已花20万(图)


    维尔玛与美国斗牛犬小罗科。(CBC)

    多伦多一名60岁的男子去世后,他的同居女友与他的亲属争夺一只狗的拥有权。法院判决这只狗属于死者的财产,但是同居女友坚决要求拥有这只狗,并推出上诉。双方的法律纠纷已经耗资20万元。

    上个月底,多伦多地区的一家法院命令维尔玛(Aliesha Verma)在3月15日前将一只名叫小罗科(Rocco Junior)的美国斗牛犬交给她已故伴侣莱纳德·卡瓦洛(Leonard Carvalho)的妹妹。但本周维尔玛要求暂缓执行该命令,同时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维尔玛说:「狗是我的家人,他是我的朋友,他是我的孩子。」她还声称,她应该有权得到这只狗,因为在卡瓦洛去世时,她是他的普通法配偶。

    维尔马和莱纳德同居大约六年。2022年11月,莱纳德突然去世,享年60岁。维尔玛在法庭文件中称,他是在那年2月和莱纳德去佛罗里达旅行时买的这只狗,并把它送给了她。莱纳德去世后的第二天,维尔马去了他在密西沙加的家,把小罗科带回家。

    但莱纳德在遗嘱中没提到维尔玛,他把一切都留给了他的两个姐妹阿尔莱特(Arlette Carvalho)和海尔加(Helga Carvalho),以及一位前配偶。莱纳德的亲属称,这只狗从未送给维尔玛,而且应该作为死者生前的财产之一。法庭文件显示,莱纳德的姐妹声称维尔马偷走了这只狗,并提起了民事诉讼,迄今已耗资20多万元。她们还声称,莱纳德与维尔玛只是「交易关系」,他们是在一个「甜心爹」网站上认识的。

    尽管如此,维尔玛坚持认为这只狗是她的。维尔马的律师德萨(Miranda Desa)在上周二(5日)向安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并申请暂缓执行移交令。德萨说:「我们的立场是,如果在诉讼继续进行的情况下要求维尔马交出小罗科,她将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斯图尔特(Laura Stuart)在2月26日的裁决中表示,「没有证据」表明这对夫妇是普通法上的配偶,也没有证据表明这只狗是留给维尔玛的。但斯图尔特也表示,也没有证据表明即这对夫妇是「交易关系」。

    维尔玛发起了一项众筹活动,以帮助支付她的法律费用,目前已经筹集了超过2.8万元的捐款。她还在Change.org网站上发起了一项请愿,希望修改安省的法律,以确保宠物在遗产案件中得到特殊照顾,而不是作为财产对待。

    这起案件引起了人们对法律如何看待宠物的新关注。温哥华专门研究动物相关法律的律师施罗夫(Victoria Shroff)说,她相信卑诗省正在为其他司法管辖区树立榜样。、

    她说:「如果其他省也有类似的立法,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动物不再被当作烤面包机来对待。」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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