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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食不一定等于善终 杨玉欣:现阶段应强化缓和医疗

    病人自主权利法立法者、基隆市社会处处长杨玉欣认为,断食不一定等于善终,社会应针对断食善终的议题,尽速启动对话,避免照顾者面对庞大压力之下,对患者采取「断食」方式照顾。(本报数据照片)

    台湾部立台中医院复健科医师毕柳莺推动「断食善终」,本意是协助不愿继续饱受疾病等之苦的患者,通过「断食」加速死亡。但近年却有民众曲解其用意,让已经没有自我判断能力的失智或是失能患者「断食」。病人自主权利法立法者、基隆市社会处处长杨玉欣表示,断食不一定意味着善终,台湾应该要审慎面对这个议题,且现阶段应强化国内的缓和医疗。

    杨玉欣表示,断食的过程不一定是「舒服」的,善终应该是让人有尊严且在最小的痛苦中死亡,不管是当事人或是家人的心理都能处于平静、平安。因此,断食不一定意味着善终。现阶段台湾社会,对于不同的善终方式有了新的样态,应借此让社会好好对话,也帮助政府或是立法委员等,建筑具有社会共识的法制。

    病人自主权利法2019年上路,病主法允许安宁缓和团队,在「特定条件」下可终止管灌喂食,但至今尚未开放临终患者拒绝经口进食。杨玉欣表示,目前法律上并未保障以断食的方式,进行缓和医疗,但很显然社会已打开的断食善终的讨论,背后代表有其需求,只是在尚未有法律的保障下,台湾的缓和医疗得先加强,不管是扩大对象还是让患者有更多选择,都应思考强化的方向。

    另外,为了确保患者的「自主权」以及「生存权」,并避免照顾者面对隐形照顾压力下,做出替患者断食的决定,社会现在必须要开始对话,特别是针对「没有办法表达意愿」的患者,被断食时该如何处理?

    杨玉欣表示,现阶段台湾对于「没办法表达意愿」的患者,并没有设置「代理决策」的制度,包含连病主法也没有开放。主要是「代理决策」涉及他人生死,对生命自主尊严高度重视的欧美国家,大多认为代理决策对于患者的生命权、自主权,具有极高的侵害风险。台湾已处于高龄化社会,明年将迈入超高龄化社会,无论是断食善终又或是代理决策等,都需要好好因应,通过对话寻求适当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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