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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维持“魁北克宗教象征法”的合宪性

    魁北克上诉法院昨日下午宣读了一份长达290页,但备受期待的裁决书,维持了“魁北克宗教象征法”的合宪性。

    “魁北克宗教象征法”亦称“世俗主义法”,俗称“21号法案”。该法自诞生之日起便引起争议。

    上诉法院法官Manon Savard、Yves-Marie Morrissette和Marie-France Bich在裁决摘要中表示,魁北克制定并实施的这条法律并不违反“宪法不成文的原则”,不违反“宪法架构”,也不违反“任何预先规定的原则”。该法“符合具有宪法价值的联邦法律或原则”。

    此话裁决受到魁省省长François Legault(乐高)的热烈欢迎,乐高高呼,此决定是“魁北克民族的伟大胜利,世俗主义是将我们魁北克民族团结起来的一个基本原则!”

    除了裁决魁省政府及其“21号法案”没啥问题之外,此项裁决有两个主要看点。

    看点一

    首先,法官们一致认为,魁省政府根本没有必要去援引“尽管条款”——该法律并不违反《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中有关“性别歧视”的部分,因此,魁省政府对“尽管条款”的使用是多余的。

    在起草该法案时,CAQ先发制人地援引了宪法中的“尽管条款”,以保护其免受联邦法律挑战。“尽管条款”赋予各省在可更新的五年期限内能够推翻《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部分内容的权力。

    对此,乐高并不介意,他表示,“我们使用‘尽管条款’,就是想告诉加拿大,‘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今后,凡是魁北克民族的社会选择,而此事又有必要让加拿大承认……我们还会使用‘尽管条款’。

    看点二

    其次,此项裁决还推翻了高等法院法官Marc-André Blanchard此前做出的一项“例外规定”,该规定“允许英语学校雇用在工作时想佩戴宗教标志的教师”。此“推翻”意味着“英语学校今后再也无权援引该项例外规定”。

    这个说来话长,小编尽量缩短。

    2019年6月,“21号法案”通过了投票,正式成为法律。简单说来,该法“禁止担任权威职务的公职人员在其职业场所佩戴宗教标志”。

    宗教标志主要指“穆斯林头巾、面纱及罩袍,基督教十字架”等(主要是服饰或饰物,纹身或发型除外)。受影响者主要包括“公检法、政府律师,教师、医生”等(国会议员例外)。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和加拿大穆斯林全国委员会等均认为该法“存在宗教歧视”。而由于被禁戴的穆斯林头巾、面纱和罩袍纯属“女性”服饰,加之“教师”也以“女性”居多,因此,女性组织和蒙特利尔英语学校董事会均认为该法“存在性别歧视”。

    2021年,高等法院法官Marc-André Blanchard就英语教育局提起的诉讼做出裁决,宣布“例外规定”,即“允许英语学校雇用那些有在工作时佩戴宗教标志想法的教师”。而今被上诉法院所推翻的就是这项裁决。

    有人欢喜有人忧

    上诉法院的宣布令支持者十分兴奋,反对者十分沮丧。

    支持这项法律的团体“魁人运动”(Mouvement laïque québécois)律师Guillaume Rousseau表示,这一判决是“全面胜利”……“对于所有支持世俗社会的魁北克人来说,对于那些支持魁北克自由、魁北克自治的人来说,这尤其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而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执行董事Noa Mendelsohn Aviv则表示,这一决定“令人痛苦”,并称“他们将继续与该法作斗争……我们将采取一切措施来恢复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魁北克妇女联合会表示,这一决定是“相当大的损失”,21号法案加剧了魁省的伊斯兰恐惧症……担心最新的裁决将导致“针对穆斯林妇女的暴力行为”有所增加。

    联邦政府的反应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Arif Virani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他预计“将会有人请求将此案提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并表示“如果法院同意审理上诉,该案将成为‘全国性问题’”

    “我们的(联邦)政府将在加拿大最高法院捍卫《宪章》,捍卫其所涉及到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捍卫对《宪章》的解释与适用。……我们将全力参与到这一对所有加拿大人都有广泛影响的重要全国性讨论之中。”

    就在上诉法院公布裁决之前,特鲁多总理曾表示,他想重申他反对魁北克世俗主义法,并表示他的政府将支持“上诉至最高法院”。

    联邦反对党魁人政团领袖Yves-François Blanchet批评特鲁多和联邦司法部长Virani,称:“通过法院追索权利……这没有问题,但以举国之力去反对一个省政府?这就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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