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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士顿高中生脏辫挨罚 法院判了:学校有权…

    18岁德州高中生乔治的脏辫子发型因违反校方服装仪容规定,因此自去年8月起遭到停学处分。法院22日做出判决,校方的处罚并未违法。(美联社)

    德州法院22日判决,休士顿一所高中因学生不愿配合发型规定而给予处罚一事并未违法。学生家属代表则表示将继续上诉。

    路透报导,这起官司的当事人为18岁的学生乔治(Darryl George)与巴柏山高中独立学区(Barbers Hill High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后者表示乔治的脏辫子发型( dreadlocks)违反校方服装仪容规定,因此他自去年8月起他遭到停学处份,并被送到校外置受纪律教育,为期一整个学年。

    在审理的第一天,法官凯恩(Chap Cain III)即判决表示,校方此举并未违反德州禁止因发型而进行种族歧视的所谓「皇冠法」(Creating a Respectful and Open World for Natural Hair, 简称CROWN Act)。乔治在步出法院时表示,「对我来说,情绪非常复杂,夹杂了愤怒、悲伤」。

    在美国,支持禁止因发型而采取种族歧视的立法开始增加,据经济政策研究机构(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指出,德州是24个已通过类似法案的州之一,在去年5月即通过相关法律。

    美国民权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德州分部通过社群媒体表示,芭芭拉冈学区通过歧视性的服装仪容规定,不断干扰该学区非裔学生的教育。该机构也引述一份报告指出,德州80%的学校「发型规定模糊,可能被用来不合理处罚非裔学生」。

    在去年9月提起的诉讼中,学区则要求法院就此问题做出裁决。巴柏山学区表示,乔治的发型违反了学校规定,因为该规定指出男学生的头发不能长过「低于T恤领口的顶端、低于眉毛或在放下时低于耳垂位置」。

    该校校长波里(Greg Poole)在媒体刊登全版广告捍卫学校立场并澄清服装规定是合法的,它教导学生以顺服当作牺牲,以便使所有人受益。庭审结束后,学生家属的一位律师表示她计划提出上诉,并要求对学区发布联邦禁令。去年9月,学生家属在联邦法院也对学区提起另一起诉讼,声称该服装仪容规定侵犯了乔治的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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