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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韩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等13人全获判无罪 不必再收监

    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中)被控违法资本市场法,5日在地方法院获判无罪。(欧新社)

    南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今天(5日)宣判,涉操控股价与会计造假违法资本市场法的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无罪;彭博社说,李在镕不必再收监,对他而言是莫大的胜利。

    首尔中央地院花一个小时宣读判决文,焦点在李在镕有没有操纵股价,以增强自己在三星集团内的影响力。李在镕获无罪判决,让全球最大内存、显示器制造商三星电子解除经营警报。

    李在镕被控为继承经营权,使用违法手段,检察官去年11月对他求刑5年、并科罚金5亿韩元(约40.65万美元)。但法院认为,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目的并不仅限于强化李在集团内的影响力,而且没有证据证明此举造成股东损失,所有指控均无确凿证据。

    与李在镕一同被提起公诉的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前室长崔志成、未来战略室前次长(社长)张忠基、未来战略室前战略组长金钟重等13人,均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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