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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行为获不起诉 炎亚纶:没做的事别再加在我身上

    炎亚纶出庭后澄清,强制性行为部分已获不起诉确定,请外界斟酌用词。(记者萧雅娟/摄影)

    台湾艺人炎亚纶(本名吴秉孺)陷性影像风波,被控拍摄、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士林地方法院昨开庭不公开审理,炎亚纶「压秒出庭」,网红耀乐则因车祸请假,全案农历年后再行调解。炎在庭后澄清,他遭控「强制性行为」等已获不起诉确定,请媒体、网友们斟酌用字「没做的事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全案已进审理庭,士林地院昨第二度开庭,且不公开审理,炎亚纶身着黄色帽T,庭前2分钟抵达法院,庭后炎澄清强调「强制性行为」「偷拍」已由检察官不起诉确定,希望未来不管是媒体朋友或是网友们,都要斟酌用字,这些事还是要给我们人生一个开口,「没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谢谢大家」。

    告诉人耀乐因车祸请假未出庭,调解不成立,法院订今年3月11日再行调解。耀乐日前出庭曾称说,心情上还是蛮沉重,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尊重法院判决。

    全案起源于,耀乐去年6月提告炎在他未成年时期,违反他的意愿拍性影片,还将影片散布供人观览。炎历经侦查辩称「为了助兴才拿手机拍影片,不知影片为何外流」。

    检方起诉指出,2017年12月至隔年6月不详时间,炎涉在天母住处拍下当时未成年耀乐的性影像,并在2019年、2020年间,二度私下传给2名不详网友观看,认定炎涉犯「制造少年猥亵行为电子信号」及「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诉。

    炎亚纶被控强制性交罪部分,士检认定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耀乐不服声请再议,高检署审查认为调查完备,驳回再议,炎获不起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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