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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法院:上法院者需提供姓名发音和人称代词

    加拿大联邦法庭新规定,要求上法院的人,标明姓名的发音及第三人称。(Shutterstock) 【2024年01月22日讯】(记者Chandra Philip报导/楚方明编译)加拿大联邦法院正在修改其一般性实践指南,要求上法庭的人提供其姓名发音和第三人称代词。

    联邦法院1月19日在X社交媒体上发布新要求,贴文上还要求上法院的人,“在对法官讲话时,用中性用词”。

    根据联邦法院2023年12月20日公布的修正案 ,“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和开始时,法院请律师、当事人和证人等提供其姓名的正确发音信息(语音或音节拼写)、称谓(博士、夫人、先生、女士、小姐、君(Mx.,中性)等)和第三人称代词(她、他、他们等)。”

    1月19日的X贴文还表示,修正案还赋予人们“承认原住民土地的特权”。修正案文件称,“在法庭开始审理案件之前,当事人、律师和证人可以通过承认土地的方式,致敬正在进行法律程序的土地(和人民)。”

    联邦法院还说:“虽然法院尊重当事人、律师和证人表达承认土地的做法,但法院必须保持中立,因为通常需要确定,参与围绕土地和(或)权利诉讼的当事人,其实质或合法权利与土地有关。”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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