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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大刀男子拒捕拟割喉自残 遭枪轰(组图)


    图为案发现场。


    图为福林。

    多伦多警队日前公布一份调查报告,指一名多伦多警员因去年2月枪击一名31岁男子而面临刑事指控,因为他「未能采取适当地缓和局势的策略」,并且「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开枪。」

    这份昨日递交到多伦多警察服务委员会(TPS)的报告,概述了对福林(Devon Fowlin)枪击事件的行政调查结果,福林在2023年2月27日警方拘捕过程中受了两处枪伤。

    当天上午8时前,警队12分局接报一名持有大刀的男子出现在Black Creek路夹Thretheway路地区的一个小公园内,几名穿制服警察被派往该地区,包括警员戴维斯(Const. Andrew Davis),当时戴维斯正在执行一项任务的路上,接到命令后前往该地区支援。警方一进入停车场就遇到了这名男子,注意到他看起来很激动,腰带上刀鞘里藏著一把大刀。警方要求这名后来被识别叫福林的男子趴到地上,两名警察立即拔出电枪,戴维斯则拔出了手枪。

    报告续说,福林没有听从,而是向后退跑进了小公园,当时公园内没有其他人。两名警察发射了「能量子弹」,但由于福林穿著「很厚的衣服」没有效果。此时福林拿出大刀拒捕。就在福林举起大刀到自己喉咙准备自残时,戴维斯在15米开外两次开枪,击中了福林。

    报告继续陈述,当时福林转身逃跑,警察徒步追赶并最终制服了他,并将受伤的福林戴上手铐,紧急送往新宁医院治疗,他身上有两处枪伤和一处较深的颈部撕裂伤。

    调查报告写到:「戴维斯警员在没有对任何警官或公众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风险的情况下开枪,对投诉人(指福林)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安省警察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后,戴维斯从前曾被指控犯有严重攻击罪和开枪意图致人受伤、毁容或危及生命的罪名,有关事件在排期聆讯。

    TPS报告还暗示,刑事诉讼结束后,戴维斯将面临警察法庭的审判。另一名卷入事件的警员被指控未能使用适当地缓和局势策略,也面临不当行为指控,这些指控将提交给警察法庭听证会。调查还确定,另两名对事件做出反应的警官没有遵守有关安省行为标准和多伦多警队相关程序,将在警队单位层级进行处理。

    福林代理律师David Shellnutt在报告公布后发声明说:「在警方要求更多资金之际,这份报告僚媎了警方不必要地使冲突升级并造成持久伤害的做法。福林等待问责同时,正在努力获得安省提供的残疾人支持。警察暴力的成本太高,伤害太频繁,早就应该采取其他非警察的替代措施。」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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