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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车引擎和音响噪音太大惹纷争 法庭怎么判?

    邻居开的跑车造成了“引擎转速过高和怠速噪音”问题,该怎么处理呢?一个由跑车野马 (Mustang) 引起的争议已经由卑诗省小额法庭解决了。

    根据小额法庭的判决显示,城市屋业主何贝恩夫妇 (Elise Hebein 和 Albert Hebein) 向民事解决法庭提起诉讼,对物业委员会因跑车噪音征收的附例罚款提出异议,此车辆是他们给孙子开的。

    根据法庭的裁决​​书,物业委员会辩称,罚款是有效的,因为“野马的引擎转速噪音过大,并对其他物业居民造成了滋扰”。

    物业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首次就汽车噪音问题联系了这对夫妇,并向他们发送了一封信,称已收到其他屋主投诉关于汽车发动机噪音、汽车维修工具的噪音,和汽车音响发出的吵闹音乐等问题。

    该信引用了禁止滋扰和不合理噪音的附则,并警告可能会处以罚款。

    大约 6 个月后,物业委员会又发了一封信,这一次告诉何贝恩夫妇,野马不能停在物业的财产上,必须停在公共街道上,直到它有一个“有效的排气系统来改善引擎噪音”。

    三周后又发出警告,如果野马在该物业的房产上行驶或停放,将被处以罚款。两周后,即 2021 年 4 月 14 日,第一笔罚单开出,物业委员会称野马多次驶入该物业,“造成‘不必要的噪音’”。

    法庭成员坎贝尔 (Kate Campbell) 认为这笔罚款无效,不应被收取。

    她在判决书上写道:“没有任何附例允许物业委员会禁止房主在物业上驾驶或停放车辆。该物业没有停车附例,也没有其他附例或规则授权其禁止野马跑车出现。所以,我发现该物业委员会无权这样做,不能因为何贝恩不遵守该指令而对其进行罚款。”

    此外,即使物业委员会因这对夫妇违反噪音和滋扰条例而对其处以罚款,物业委员会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汽车发出的噪音“足够大,足以对他们的使用和生活构成实质性、非微不足道的和不合理的干扰”

    物业委员会又对该夫妇处以 3 次罚款——2021 年 10 月罚款 100 元,2022 年 4 月罚款 200 元,2022 年 9 月罚款 200 元。

    法庭也下令撤销这些罚款,并发现这些罚款也是因为野马停放于该房产上而被征收的,这并不违反实际的附例。

    不过何贝恩要求法庭命令物业委员会停止“向他们发出投诉并对他们处以罚款”,坎贝尔拒绝下达这一命令,称“物业委员会有责任执行其章程,包括噪音和滋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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