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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女学生跳河亡 曾和班主任同宿5次 家属获赔…5年没下文

    重庆市工业学校一名熊姓女学生2019年在一处景区内跳河自杀身亡,调查发现,她在轻生前一个月曾与班主任同宿5次。(取材自微博)

    重庆市工业学校一名熊姓女学生2019年在一处景区内跳河自杀身亡,调查发现,她轻生前一个月曾与班主任同宿5次,同学怀疑女学生是和班主任发生性关系想不开才轻生;不过警方未在女方身上检测出精液。女生父亲将班主任告上法庭,对方遭判赔约人民币23万元,然而时隔五年,女生家属赔偿款一直没有到位,申请强制运行也没用。

    大皖新闻报导,女学生熊心16岁时进入重庆市工业学校轨道运作专业学习,入学后变很少回家了。判决显示,熊心入学的前一个月,刘东通过应征该校的职位,成为学生教育管理干事,并担任熊心班级的班主任。

    2019年1月20日,熊心和同学唐某及刘东的亲兄弟刘某某一起搭车到重庆荣昌,熊心和刘东一起饮酒,刘东当晚在旅店开房和熊心同宿,之后21日、27日、28日、29日五天也同宿。不料,熊心翌月在荣昌区仁义镇香草园内死亡,现场勘查和验尸确认她是溺毙。

    据报导,熊心家属取得的女儿和刘东的聊天纪录显示,刘东曾多次邀约熊心,还曾传消息抱怨刘东不给她找工作,并说自己外婆身体不好,妈妈吐血在医院,「我恨你,现在让我怎么回去,除非我死,为啥老天这样。」

    判决还指出,熊心同学唐某表示,熊心到她家玩了两三天后,父母和老师都打电话叫熊心回家,但她拒绝回去。大年三十(4日)那晚,熊心就吃了20多颗感冒药。

    在警方的笔录中,唐某认为熊心是因为和刘东发生性关系想不开跳河自杀,但刘东在警方的问询中矢口否认,称同宿期间没有发生性关系,只是为了安抚熊心的情绪留宿,鉴定后也未在熊心身上检出精液成分。

    熊心死亡后,父亲王强及母亲把刘东、学校和女儿死亡地的景点告上法院,向刘东和学校索赔死亡赔偿金69万余元,向景区索赔23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东已经知晓熊心情绪低落,已有预知「害怕她出事情」,但得知熊心在唐某家大量吞食感冒药意图自杀时,未及时采取妥善措施、通知家长,仍放任熊心独自离家在外,作为将熊心带离学校并在校外陪同的成年人,对熊心负有妥善照顾的义务。熊心最终自杀死亡,刘东应负相应责任。

    刘东最终被判承担30%责任,需赔约23万元;至于学校和景区,因案发时学校放假和自杀是主观行为,法院认为学校和景区没有责任。

    一审后,刘东和王强都对判决表示不服,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明确,从两人同宿的事实来看,已产生超越正常师生关系的暧昧关系。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纪录,刘东在与熊心最后一次同宿之后,对熊心的态度既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疏远,而熊心产生不良情绪正是在其与刘东最后一次同宿且刘东对其态度转变后才逐渐产生。

    但二审法院也认为,熊心的自杀是其故意为之,事发时刘东并不在现场。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但判决作出3年来,王强一家迟迟未收到赔偿,刘东把房子过户给他们,只抵了9万元,至今未能卖出去。王强表示,时隔五年,刘东的赔偿款一直没有到位,申请强制运行也没用。而被告刘东坚称,「和熊心同宿时什么都没发生,只是出于关心,担心她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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