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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装修为由赶走20年租客 翻新后租金倍涨 官府也难管(图)


    咸美顿居民韦斯利租住同一个物业20多年,月租720元。但去年冬天,她的业主以临时大规模装修为,将她赶了出来。(CBC)

    安省一名租客租住一个物业20多年后,被业主以装修名义驱逐出来,翻修后的租金则翻了一倍多。但现行政策对业主没有太强大的约束力。咸美顿居民韦斯利(Darlene Wesley)租住同一个物业20多年,月租720元。

    但去年冬天,她的业主以临时大规模装修为,将她赶了出来。业主也把韦斯利的女儿和另外两个邻居以同样的藉口赶了出来。

    但当他们都搬出去后,他很快就把单位租给了新客户,每月租金超过1,600元。业主目前仍然合法经营他的出租生意,但是韦斯利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现在的租金加上生活开支,令她几乎每月无法剩下甚么钱,差不多求助食物賙济库了。

    租赁住房执法部门处罚个案极少

    韦斯利表示,根据《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的规定,单位装修后,她没有优先租住权。现在,她只有求助安省租赁住房执法部门(Rental Housing Enforcement Unit,RHEU)追究业主的责任。RHEU有权维护业主和租户的权利,也有权调查投诉,并对个别业主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该机构和业主及租客委员会(LTB)是两个不同的独立机构。

    但RHEU过去三个财年度的数据显示,每年平均接到超过18,400个来自业主、租客和其他团体的投诉,平均每年受理1500宗案件,绝大多数个案在「合规阶段」结束,通常是在「成功干预」的时候。这意味每年只有大约200宗案件,即13%的案件进入调查阶段,而不到1%的案件最终在安省法院被定罪。2022年,RHEU总共裁定17宗案件,罚款总额121,800元。监管该部门的市政事务和房屋厅(Ministry of Municipal Affairs and Housing)拒绝发表公开评论,也拒绝回答有关为什么有些电话会立案,以及为什么很少有人被定罪的问题。

    安省租户倡权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enants Ontario)的主管Douglas Kwan表示,该机构应该与业主及租客委员会合作,为人们解决住房纠纷提供一种低门槛的方式。租户应该可以给RHEU打电话,而不是聘请法律顾问,等待LTB听证会要长达几个月。

    Kwan说:「它有权进行调查,但他们的很多工作只是告知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这没有效果。」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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