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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市山明水秀】你挡我景色索偿50万元(图)

    温哥华的一位女士,在其柏文单位上方的天台树立了一道玻璃隔墙,但她隔壁的律师邻居却认为妨碍了自己欣赏无敌美景,因此向那女士索赔50万元。那位女住户向卑诗省高等法院的法官要求,申斥这名律师邻居并要求反索赔。

    这位名为麦克莱兰(Colleen McLelland)住户称,她在10月5日收到邻居律师阿巴比(Naomi Arbabi)发出的索赔通知,声称麦克莱兰在其所住的Fairview共管柏文大厦的楼顶天台上树立的玻璃隔墙,对阿巴比构成了「非法侵入」(Trespass)。

    阿巴比在其索赔通知中称,因为隔墙树立起来之后,阻碍了她的视线,使她无法欣赏北岸山脉的风光。而她当时购买柏文单位时房顶并无隔墙,她也是因为能享受到这样的「无敌」视野,才决定购买那个单位。

    「这是基于土地法(Law of Land)的索赔,而不是基于法律或法规的投诉,赔偿金按玻璃隔墙树立之后每天1千元计算,迄今总额近7万元。」

    收到索赔通知的麦克利来向卑诗省高等法院反告称,阿巴比对她的索赔毫无根据,高等法院应将此索赔斥之为「可耻、轻率或无理取闹」。

    「一名自我代理的诉讼当事人,在法律上提出论点并遵循适当的法庭程序,但这名律师却使用伪法律主张(Pseudolegal Claim)并滥用法庭程序。」

    「根据我过去聘请的律师的费用,我估计这次如果我不是选择自我辩护,律师费就要大约1.5万元。这种伪造的法律索赔花了我几个月的时间,导致不必要的成本,更重要的是给我、我的家人和朋友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麦克利兰认为阿巴比的索赔早有先例,但也早就被加拿大的法院认定为是一种「有组织的伪法律商业论证(OPCA)」。这种法律理论虽然早已被彻底揭穿且完全没有成功案例,但却受到主权公民(Sovereign Citizens)和土地上的自由民(Freemen on the Land)等边缘团体的青睐。

    而阿巴比否认麦克利兰的说法,但声称「我们的法律体系有很多缺陷。」她强调自己是以「一个活生生的、会呼吸的、活著的女人」上庭,而不是以一名律师的身分出现,为此她在文件中一概使用小写的「我」(i)来称呼自己。

    对此麦克利兰借用2012年阿尔伯达省的一宗判例指,阿巴比的索赔具备OPCA的所有要素,「包括不仅限于:基于普通法权利提出「侵入」主张;阿巴比女士拒绝使用她自己的名字并使用分裂人主题;她请求采用「义警法庭」(Vigilante Court)的程序。」

    麦克莱兰称,「我认为,阿巴比女士明知没有资格对我提出索赔,就使用此种伪法律通知来恐吓我并令我产生恐惧。」

    卑诗省律师协会发言人表示,「总的来说,伪法律论点不鼓励尊重司法,还很可能成为调查和纪律处分的对象。」

    卑诗省律师行为准则要求律师们鼓励对司法系统的尊重,不应透过不负责任的主张来削弱公众对法律机构的信心。

    但阿巴比则坚称,加拿大法官对OPCA案例的裁决,并没有真正掌握「自然法」和「非法侵入」的概念。

    「许多法院,包括原告,都难以理解通常所说的自然法。自然法或者我所说的公正法(Just Law)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写成法律、法案或法规。」

    「当一个人故意做出错误的行为时,就属于「非法侵入」。这不是偶然,不是无知,而是故意且未经授权,并且没有提供补救措施或合法藉口。我现在控告麦克利兰,是给她一个洗清自己罪名的机会。」

    在麦克利兰提起诉讼之后,有法院职员去找阿巴比递交麦克利兰的回应书,但开门的阿巴比却对法院职员宣称,她不是阿巴比。莫名其妙的职员上到阿巴比律所的网站,确认开门的女子就是阿巴比,于是给她发去邮件要求做解释。

    阿巴比回复称,「当你问我是不是阿巴比时,回答总是「不是」,因为阿巴比是一个化名,并不是指一个活生生的会呼吸的女人。「阿巴比」是由她的出生证明创建的「死亡实体公司」(Dead Entity Corporation)。」

    「而我,一个女人,不是阿巴比,只不过人们用「阿巴比」这个名字来称呼我。两者之间存在微妙但至关重要的区别。不幸的是,这还不是常识。 」

    CBC电视台记者约访阿巴比,她起先是答应,但等记者到来后却又反悔,还警告记者称,如果未经她同意就发表报道,后果会很严重。

    「由于这种「侵入」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伤害,我将就这种「侵入」要求赔偿50万元,然后每天还要再加5千元,只要「侵入」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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