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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车主指买家未按时分期付款收回私售汽车 首期款未退还(图)


    图为涉及买卖纠纷的汽车。

    满地可一名男子私下进行购车交易,但汽车开了2个月后,原车主则以男子没有按时分期付款为由,将车收回,却没有归还男子之前已支付了的2,000元,令他蒙受损失,更怀疑自己被骗。

    住在满地可南岸的吉尔摩(Michael Gilmore)说,今年9月,当他在一间老人院作厨师时认识了一个婆婆,并向对方表示自己想买一辆二手车。

    婆婆便表示,自己不再驾车,正想出售手中的福特Fiesta。双方同意以1.4万元成交。由于吉尔摩因为需要单独抚养3个孩子,无力一次性付全款,对方同意先支付2,000元,馀款按照每月1,500元分期支付。但婆婆要求在购车款全部付清前,车辆将继续在她的名下。

    吉尔摩续说:「她担心如果车辆过户后,我会不支付购车款。我则担心她反悔,收回汽车,我也拿她没办法,于是我们便签了合约,确认车辆属于我,她的一个朋友作为见证人也在合约上签字。」到了10月,婆婆收到一张车辆超速罚单140元,便立刻联系吉尔摩。吉尔摩表示,自己已支付罚款,并于10月13日按合约支付了1500元的本月购车款,但婆婆此时则要求吉尔摩一次过支付全部购车馀款10,500元。

    11月17日,婆婆以要汽车换上雪胎为由,约吉尔摩见面。当吉尔摩到达时,看到魁北克车辆保险委员会(SAAQ)的工作人员在场,婆婆向他们出示了车辆注册文件,并要求收回车辆。在争执中,吉尔摩曾报警求助,但警员表示无能为力,因为车辆注册文件显示汽车属于婆婆所有。

    吉尔摩企图向警方出示与老凰漹订的车辆所有合约,但遭拒绝。最后,他只能眼睁睁看著婆婆把车拿走。

    要求匿名的婆婆后来表示,她只收到吉尔摩2,000元的购车款,否认收到1,500元的10月支付,也承认收到140元的超速罚单,并要求吉尔摩付清全款。在没有获得吉尔摩的支付一个月后,她决定收回汽车。

    吉尔摩表示,今次事件令他陷入财困,圣诞新年快到,他根本没钱给三个孩子买礼物和食品。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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