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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公园局员工促规定泳客装束 禁情趣衣物及飘逸物料(图)

    温哥华公园局(Vancouver Park Board)工作人员要求局方制定新政策,订明在公共设施游泳时须穿着适当泳装的规定,从而方便员工履行管理职责并减低风险。

    根据温哥华公园局总经理罗莎(Donnie Rosa)将于下周一(24日)向局方提交的一份报告,水上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局方制定政策,订明在公共设施游泳时可接受的着装,以协助管理因顾客身穿引起注意的泳装导致的情况。

    温哥华公园局拟议的泳装政策,将合适泳装定义作大众认为在供家庭使用的公共游泳环境可接受限度的装束,包括保持全面和适当地遮盖生殖器,以及可让身体自由活动,不会阻碍浮力,也不会增加其他泳客或救生员的安全风险。

    报告特别提及三类被认为不可接受的泳装,分别是专为性或私密目的设计的衣物;吸水后会变重的衣服,例如牛仔裤和运动裤;以及可能限制移动或造成安全风险的长款飘逸布料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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