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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市禁用电动滑板车 在马路上行驶最高判罚2.5万元及监禁6个月(图)

    多伦多市居民要注意﹐如在市内使用电动滑板车。如有人在马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一旦被警方逮著﹐最高可判罚2.5万元及监禁6个月。

    安省政府在2020年1月展开一个为期5年的试验计划。计划容许各地城市自行决定是否容许市民在市内使用电动滑板车。

    根据试验计划﹐如市府宣许市民使用电动滑板车﹐滑板车的电力便不能超过500瓦﹐而最大速度为每小时24公里﹐并且附有用于转向的手把﹐滑板上亦须有最少两个车轮。

    市府当局如决定参与该试验项目﹐接著便要决定电动滑板车可在那里运行,可以在那里停泊﹐以及是否需要许可证或执照等。

    多伦多市议会在2021年5月1日,一致投票通过不参与该个试验计划。这意味著在多伦多市内﹐一律禁止电动滑板车在公共街道、单车径、行人路、小径和其他公共空间内使用。原因是为了维护道路安全和可用性﹐尤其保障长者和残障人士的安全。

    然而﹐多伦多警方交通组在刚过去的星期日在抖音上载短片﹐显示有人骑著电动滑板车沿著湖景路(Lake Shore Boulevard)行驶。

    警员Sean Shapiro在片中表示﹐任何时速超过每小时24公里的交通工具都视为汽车﹐并必须拥有适当的汽车执照、登记证和车牌﹐且必须有保险。否则﹐一旦被警方逮著﹐当事人最高可判罚2.5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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