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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戴口罩被拒入超市 顾客殴伤店员判罪成(图)


    图为位于多市珍街夹芬治路地区的建兴超市。

    多伦多市一家华人超市的一位店员李济民(Ji Min Li,音译),在新冠疫情高峰阶段,履行政府的防疫规定,试图阻止一名不戴口罩的男子进入店内,结果被对方殴打至手腕骨折。肇事者事后在法庭上辩解称他只是自卫,还涉及恐吓证人,故最终被判伤人罪成。

    案发疫情高峰时期

    2020年6月5日,在位于多市珍街夹芬治路地区的建兴超市(Jian Hing Supermarket),原本在超市从事簿记工作的店员李济民,因为政府防疫工作的需要,被调派到超市入口,阻止不戴口罩的顾客入店。

    对于没口罩而坚持进店的顾客,超市免费提供一个口罩让对方戴上,顾客也可以自行购买,总之不戴口罩就不能进入超市。除非客人声明,自身有哮喘等医疗原因而无法戴口罩,超市方面也会给予放行。

    一位叫舍利(Othniel Shirley)的顾客不愿遵从政府防疫规则,在事发当天不戴口罩就想闯入超市。

    戴著口罩和透明面罩的李济民,先是指著超市门口上的戴口罩告示,同时用英语要求舍利戴上口罩,并指著超市门口的一盒口罩,意思是顾客可以自行取用。

    但舍利看了一眼告示后继续往超市内走,李济民立即走到他身前,张开双臂阻拦。舍利推开李济民的手臂,嘴里说著「这是违法的」。而李济民则反覆称:「先生,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

    店员被掰断手腕掐喉咙

    舍利从李济民身边硬挤过去,李济民伸手试图去抓他的手臂,而舍利却转身一把抓住了李济民的右手腕将其掰断。而他还不依不饶,把李济民推到一箱水果上,双手掐住李济民的喉咙,猛击对方的脸部,将李济民的面罩打掉,直到李济民的同事跑来抓住舍利。

    李济民被送去医院后,确诊右手腕骨折,额头肿胀,鼻子肿胀流血,从手掌到手腕打了6个星期的石膏。之后,还要做物理治疗,以恢复右手的功能。

    至于他曾试图去抓被告的手臂,甚至还有踢打的动作,李济民称,那是因为对方的动作幅度很大,而后来他面罩被打飞,受到无端的攻击,他下意识地进行反抗自保。

    4人作证 监控视频呈堂

    检控官传召了4名证人,包括受害人、治疗受害者的护士、当场实施逮捕逮捕的警员以及为现场拍照的警员。检控官还呈交了3份证物,一段显示争吵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在医院治疗的病历,以及商铺现场的照片和投诉人受伤的照片。

    而舍利先是声称他当时戴著耳机没听见李济民对他说话,他继而又声称李济民说普通话他听不懂。之后,他之所以打伤李济民是出于自卫。

    舍利声称,当他进入超市时,他没有看到戴口罩的告示,超市入口也没有障碍物,他也没有看到李济民。然后,一个没有穿超市制服,也没有戴名牌的男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阻拦,而他也主动后退。

    但李济民碰到他的右手,所以他试图挣脱,还掐著李济民的脖子把他推开,因为李济民对他进行了殴打。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害怕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李济民袭击了他。

    舍利还声称,他是因为身体状况而无法戴口罩,而且还是一名原住民,更加无需戴口罩。

    对于这些辩解,法官认为超市入口有这么醒目的告示,而且还有李济民的英语提醒,舍利不可能看不到。而被告仅仅因为李济民把手搭在被告的手臂上,就对李济民大打出手,根本就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自卫。

    警方在取证方面,没有证据丢失或毁坏;没有不可接受的疏忽;没有义务获取比相关内容更多的镜头,呈堂的视频已经完整地显示了整个事情的全部经过。

    而被告还找来支持者到法庭捣乱,让一个人双臂交叉站在被告身旁,持续地干扰直至被轰出法庭。所幸检控官、所有证人、法庭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者都以极大的耐心、专业和礼貌的态度行事,令审讯得以继续。

    最后法官判舍利故意伤人导致他人身体受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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