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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户制造麻烦闹出官司 房东要付8500元讼费(图)


    多城业主宜留意自己的责任。

    安省柏文公寓行政管理仲裁法庭(CAT)日前判决一宗租户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案,除了租户负有责任外,租户所租单位的业主也需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至少8500元的法律诉讼费。

    这宗法律纠纷发生在多伦多央街夹圣卡拉路地区的一栋柏文公寓,法庭文件显示,涉事租户自从2021年7月入住后,给其他租户和公寓职员带来「令人讨厌、制造烦恼和破坏性」,包括长期丢弃食物垃圾在公共区域产生「恶臭和卫生风险」、制造「大量噪音」不胜其扰等。

    2月10日CAT判决,租户和业主负有同等责任,两人须向物业管理公司分别支付18,239.60元赔偿金,业主另支付8551元的法律诉讼费。

    2021年11月物业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去信给租户和业主,表示已收到多个其他租户的投诉并记录下30多宗租户不当行为。

    然而租户聘请的律师反驳说,物业公司诉诸法庭意在逼迫租户搬走,因为一名保安曾经和租户发生口角积累了怨恨。

    CAT副主席克里夫顿(Michael Clifton)表示,在这宗案件中,租户单位的业主负有「缺少合理努力」制止租户不当行为的责任,对于租户行为始终采取「自由放任」态度,所以应当承担部分代价。

    专长柏文公寓法律的Gowling WLG合作律师Rod Escayola说,这宗案件提醒柏文公寓业主,当你出租房屋时,既要享受出租的好处,也要担负由此带来的问题。

    绿色经济法律事务公司律师Marc Goldgrub表示,这宗案件中业主的关键责任是阻止租户的不当行为或者要求他搬走,他能够通过电邮、信件、文字交流做租户工作,并随时通知物业公司,这样就能留下证据证明自己尽了业主责任。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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