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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大要求接种疫苗加强剂 学生社区组织申禁制令败诉(图)


    法庭裁定,西安大学今个学年继续实施疫苗措施没有触犯自由资讯及保护私隐法。(CBC)

    安省西安大学(Western University)5名学生及一个名为自由基金(Democracy Fund,TDF)的社区组织,就校方要求学生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剂,告上安省高等法院,被法官驳回。

    法官Kelly Tranquilli在书面裁决中指出,作为一个独立、自治的机构,西安省大学管理内部事务时,可与省府分离。而搜集职员及学生的个人健康资料,是大学实施其自己的疫苗政策。她说:「收集疫苗证书,又或实施接种政策,并就此进行执法,是西安大学自治权力的范围以内。」

    代表5名学生及自由基金的律师于本月7日,向伦敦市法庭申请永久禁制令。

    5名安省学生指大学收集学生的个人医疗资料,是违反自由资讯及保护私隐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Privacy Act)。他们更引用法例的第38(2)条,指有关做法并不属于「合法授权的活动」。

    因此,5名学生在一个名为自由基金的团体资助下,提出法律挑战。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阻止校方在学生报读课程时,又或因其他目的而进入校园时,必须出示疫苗接种证书。此外,校方亦须将疫情较早前时,所收集及保存的个人疫苗接种的数据销毁。

    自由基金是一个于去年成立、声称要保护公民自由的团体。该团体指政府之前针对疫情而采取的封城措施及其他公共政策都损害了加人的公民自由。学生又指,西安大学的疫苗政策是强迫性的。但法官Tranquilli对此并不同意,并指大学有给予学生选择权,而学生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她又指,虽然省府已解除防疫措施,但安省首席医疗官仍鼓励大学或专上学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接种疫苗的措施。其他机构如何管理自己的内部运作并不影响西安大学的政策。建基于此,故该大学今个学年继续实施疫苗措施是合理的,亦没有触犯自由资讯及保护私隐法。

    另一方面,由于联邦卫生部已批准莫德纳的二价疫苗的使用,故西安大学已将学生及职员接种疫苗加强针的措施延至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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