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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行长曹艳丽被双开: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云南省纪委公布,今年1月落马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纪委称,曹艳丽徇私情而忘公义,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富滇银行原女副行长曹艳丽

    云南富滇银行

    59岁的曹艳丽,1963年6月生,长期扎根云南金融系统,早间年曾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工作。云南省纪委公布她的6宗罪:

    1.党性原则丧失,宗旨意识全无,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

    2.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交车私用,违规接受旅游安排;

    3.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4.违规获取董事经费,徇私情而忘公义,搞权色、钱色交易;

    5.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擅权妄为,违规干预贷款发放,造成富滇银行巨额资金损失;

    6.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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