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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年祖坟成违建,我们该去哪儿?

    一网友吐槽,清明节前,前往蓝田县白鹿原墓园祭奠父母,看到了墓园醒目的“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一点也不温馨,要求购墓已满二十年或临近二十年的亡人家属到管理处缴费。

    一次必须缴纳二十年的费用12000元,逾期不交,亲人的安身埋骨之所,将按无主墓穴处理,至于骨灰,自然也一样被“无主”处理了。

    怎么个处理法,墓园没有说,一切皆有可能,包括刨出来,扔出去。

    回想当年买墓地的时候一个墓6000元,现在的管理费便已经是当年的两倍了。

    这代儿子20年交12000元,以后的孙子负担是不是要乘以5以上?那孙子的孙子呢……

    没事,怕你没钱,他们想好了“套路”:

    该陵园市场部负责人称,此行业特殊,不需要抵押。

    “贷款不会贷给本人。如果客户50岁、60岁,他的子女就可以作为贷款人。如果客户70岁、80岁,他的孙辈就可以作为贷款人。”

    人啊,是不是太惨了?活着的时候,还房贷;死了,自己还不了了,还要子孙后代还墓地贷。

    看来活人养不起活人,也管不起亡人。

    这个世界很魔幻,故人不一定埋在地上,也有住楼房的。

    有人买房子来安骨灰,甚至有的小区,整栋楼专门用来放骨灰….

    其实这种专门买一套房子来安放骨灰盒的事情,在一线城市已经屡见不鲜。

    我们都了解一线城市的房价有多恐怖,但比房价更恐怖的,是墓地的价格。

    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块经济型墓地售价就高达20-30万,并且只有20年期限。

    这意味着每间隔20年还要多交一次钱,这就算家里有矿也很难支撑。

    经济型墓地20万租20年,县城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也就几十万还有70年产权。

    并且,还能作为投资在极端情况下当作正常房屋出售。

    既然房子更划算,干嘛非要买墓地?

    当然,有需求就会有供应,天津的静安陵园就做到了极致。

    他们通过钻法律空子建起小区,而这个小区无一例外都是灵堂。

    园方将其称之为:“楼房式灵堂”。

    楼房中每个房间的门窗皆为黑色,并署名祠堂,有的还别着大红花。

    走廊上处处透露着阴森感。

    陵园刚推出这个项目时一度遇冷,当时房子每平方价格仅为3-4千。

    但6年间价格火速攀升至7千元一平,都赶上三线城市的平均房价了。

    如今该小区已经入住了3000多个家族,近十万个骨灰盒。

    这种魔幻的现实,是高房价高地价下“死不起”的极致体现。

    看到上面广东湛江海滨区骅骝岭的陈氏族人笑了,我家老祖宗300年前就搞了祖坟,那时就没有这一套。

    但还没有笑几年,陈氏族人就收到违建通知书。

    他们坐落于林业研究所内、已有300年历史的陈氏祖坟被认定为违建,被开发商要求限期迁走!

    据陈氏后人出示的族谱和相关文书记载显示,这块地是陈氏祖上买来用于安置族人的坟地,从乾隆年间算起,已有大约300年的历史。

    现在开发商为了开发这块土地,硬指其为“违章建筑”,要求立即拆除祖坟,陈氏后人觉得不能接受。

    当地管理部门称,这块坟地的土地所有权早在1977年就被划给林业研究所了,2004年被政府拿出来挂牌交易,坟地没有什么手续,也没有办法证明是他们(陈氏族人)的,土地来源合法。

    没办法证明?难道那一块块竖在那里、刻着年代的石碑是假的?这难道不是阎罗王开的证明?

    广东湛江在新的时代,创造出来的一个全新的“奇迹”。

    那一个个假装僵硬地套法条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包括幕后的开发商们,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暗地行私利之事。

    想拆人家的祖坟,而后找出了一个令人笑掉大牙的“违建”理由。只是,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好像“听来还真是那么回事”。

    2004年3月25日,武汉江夏区七旬老汉倪灯财三告湖涠镇政府。

    他不请律师,自己脚穿雨鞋站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这块地清朝时是我家的,民国时也是我家的,小鬼子来了仍是我家的,你们来了就变成你们的了?我就不信邪!”

    2004年6月,武汉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倪老汉胜诉,法院判令湖涠镇政府无偿退还倪老汉的土地。

    同样道理,这番话陈氏族人也可以拿来跟他们说道说道,三百年历史的陈氏祖坟地到底该属于谁?

    老百姓用“好死不如赖活着”鼓励人好好活下去,

    而现在,中国人有更好的理由坚强地生活下去——面对买不起的墓地,你不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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