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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打疫苗被撤器官移植轮候 阿省妇兴讼上诉遭高院驳回

    阿省一名妇女拒绝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以接受救命的器官移植,其后更发起诉讼指疫苗要求侵犯其宪章权利。加拿大最高法院现在支持低等法院的裁决,驳回该名妇女的上诉。

    阿省妇女路易斯(Annette Lewis)于2018年被诊断出患有绝症,除非接受器官移植,否则无法存活。她在2020年被排上等候移植名单,但一年后被通知必须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才能获得器官移植。路易斯表示,接种疫苗将违背她的良心。她并声称,疫苗要求侵犯了她受宪章保护的生存、良心、自由和安全的权利。

    路易斯在之前致法院的一份宣誓书中表示:「我应对进入我身体内的东西有选择权,不能因为我选择拒绝接受一种实验性新冠肺炎疫苗,而剥夺我救命治疗的权利,更何况我并未感染新冠肺炎且可能永远不会感染。」

    该案为阿省法院驳回。法院表示,宪章不适用于临床治疗决定,特别是医生为器官移植所设立的先决条件。

    法官贝泽尔(Paul Belzil)裁定,所有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必须有一致的标准,否则将会造成「医疗混乱」。阿省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路易斯随后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

    路易斯的律师佩约维奇(Allison Pejovic)表示:「路易斯女士对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听取她的上诉感到非常失望。她本希望法庭能为她自己和加拿大其他未接种疫苗的器官移植候选人伸张正义。」

    佩约维奇表示,路易斯的宪章挑战因最高法院的决定而终止,但她会继续争取救命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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