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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声嘶力竭的哭声 最担心的事情到底发生了

    2022年11月5日,呼和浩特这波疫情发生的第37天,本人所在小区成为高风险小区、楼下单元门被从外面锁住的第29天。

    (一)

    当我所在的小区成为高风险区的第一天,我们楼栋的单元门就被用一根铁棍从外面挡死了,力气再大的人从里面推都是纹丝不动,只有在做核酸和取物资的时候开一下。

    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楼里面的人突发意外该什么办?当楼里的人民突发疾病、燃气中毒、发生火灾时,网格员和工作人员能及时赶过来打开单元门吗?(我们是老小区,没有物业,小区特别大)

    我也向网格员和社区反馈过,得到的回复就是:“上面要求的,我们也没办法”。

    好吧,我还说什么?他们不过是执行人员,上面让干什么就只能干什么

    所以这段时间我就一直在想,千万不要发生意外,千万不要发生灾害,不然跑都跑不了

    没想到,我担心的事情到底发生了。

    11月4日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光A9小区有位女士跳楼了,她的女儿着急下楼救妈妈,可一根铁棍挡着单元门,几个人都推不开,小区物业群里,女孩在无助的哭喊求“他们”开门,群里的居民也在帮忙呼求,但是没有任何回应。

    直到几十分钟后,单元门开了,警察来了,救护车也来了,可是人没了。

    如果单元门能早点打开,能让懂得急救知识的邻居帮忙抢救,进行心肺复苏,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看着那个女孩在她妈妈的尸体旁边哭的撕心裂肺,真的心都碎了。

    防疫三年了,全过各地发生的这些事会让你觉的很荒诞

    西安的孕妇难产无法去医院,导致胎儿死亡;上海护士在自己家医院门口苦苦等待,无法就医;河北年轻的父亲为了在封控期给幼子买奶粉,持刀闯防疫关卡;兰州的那个煤气中毒的孩子,因为社区阻拦,抢救不及时,失去了小小的生命。

    新冠疫情可能是天灾,但疫情中的这些荒唐事,就是人祸。

    虽然这个跳楼女子所在的小区是高风险,但是生命至上,救人为先,这应该是每一个正常人的共识。

    物业的人、社区的人,在这紧急关头,为什么就不能放下所谓的政策和要求,做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事

    你们也有母亲,你们也有儿女,为什么就不能给予这对可怜的母女共情和怜悯?为什么只知道机械的执行,而不懂有人性的变通

    (二)

    11月3日,呼和浩特兄弟城市鄂尔多斯的政法委发布了一则通告,强调“在鄂尔多斯,无论任何时刻,我们都坚持生命至上,救人为先”。

    通告还特别提醒,“如居民、农牧民朋友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条、《民法典》第182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

    这份通告一发布,就在我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感动于这份公告的温情和真诚,对比呼和浩特最近的表现,兄弟城市鄂尔多斯充满了人情味。

    这份通告从法律上肯定了公民在面临生命、健康、财产等事项的紧迫危险时,可以进行包括紧急避险在内的积极自救

    这份通告让人们知道,当我们自己或者家人出现生命危险时,我们可以砸开护栏,撞开大门,把病人送到医院、送到急诊室。这是我们的权利,有法律的保护。

    但是,在呼市跳楼事件这种情况下,知道自己有权利采取措施自救又能如何,一根铁棍、一扇冲不开的单元门、一群叫不醒的装睡之人,让你即使歇斯底里拼尽全力也无可奈何,只能听天由命。

    鄂尔多斯的通告让我们看到了“人”,但最近的呼和浩特却让我们见到了“鬼魅魍魉”。

    (三)

    这三年的疫情,地方官员为了管住老百姓,不惜在家门、单元门外边上锁,拧铁丝儿,甚至安装铁杠,堵塞了逃生通道,严重地违反了消防法,危害到了隔离人员的生命安全。

    对此,国务院早就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不得采取外锁门的方式。

    但国家的政策在呼市就是一纸空文,上面不要求,下面不落实;上面不命令,下面不执行

    严格防疫没有问题,也是正确的政策,但是严格防疫的前提是不能给受管理的对象带来新的危险,不能带来致命性的危害

    呼市人民真的很好,很听话,政府让做什么就做什么,说封控就配合封控,说静默就配合静默。

    但是作为政府、作为管理者,你们制定的政策、下传的命令要符合科学、要符合国家要求、要考虑到老百姓的真实生活,制定政策和要求的时候要带着人性

    但凡有一个领导能在家封控一段时间,把呼市老百姓疫情中所经历的日常生活经历一遍,也不会做出这样没有“人性”的决策。

    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通行证被高价售卖、只能买到的天价保供菜、中高风险小区一刀切的管控,这些事情上面难道看不到?看到了又为什么不追责、不通报、不解决。

    (四)

    据说,跳楼的这位母亲之前家里人都被拉走隔离了,然后家中就经历了”疑似戴三万耳钉的李副局“所呼吁的”抄家式消杀“,这位母亲隔离结束回到家后,发现家里杂乱不堪、好多东西都没了。

    然后情绪失控,各种压力之下选择了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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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市的入户消杀方式,我在上篇文章就说了,既不规范也不正确。

    关于入户消杀,国家有明确规定:

    消毒前,加强与住户的充分沟通,了解房内状况和物品性质,告知其消毒工作必要性和注意事项,争取理解和支持。消毒过程中,根据环境风险和物品特性,正确选择消毒产品和消毒方法。针对污染风险较小、不耐腐蚀或现有方法无法消毒的物品,加强风险研判,视情况采取密闭封存、长时间静置等无害化处理方式,最大程度降低物品损坏和环境污染。消毒完成后,及时做好社区公示告知工作。

    公众号:平安青城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及解读

    总结一下就是:

    消毒前,要和住户做好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

    消毒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消毒方式,最大程度降低物品损坏

    消毒后,要及时做好社区公示和告知。

    但现实的例子告诉我们,呼市的入户消杀,每个环节都不规范,每个步骤都没做到位。

    现在的呼市人民不是怕变阳了,以后留下后遗症,毕竟大部分人都是无症状或者轻症;也不是怕变阳了得去方舱隔离,毕竟方舱管吃管住还不用抢蔬菜包;人们怕的是变阳了之后,不规范的入户消杀让自己家里变得一片狼藉

    抄家式消杀“只会引起人民的恐慌和害怕,会让人们阳了确不敢上报,对疫情防控百害而无一利。

    (五)

    写到这里,感觉很无力,三年疫情中,灾难一次次的发生、悲剧一幕幕的重演,前车之鉴却没有成为后车之师

    疫情防控,本意是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但不断涌现的过度防疫却让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被威胁、被破坏、被肆无忌惮的践踏

    真心的希望呼市在上的领导们能亡羊补牢、总结教训,俯下身,听听呼市老百姓的呼声,将我们的防疫政策制定的更合理、更完善,更有温度

    也希望在下的社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们能有人情味的去执行上面的要求,能用一颗同理心去行使你们的权利,毕竟任何规定都没有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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