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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公车局索偿100万】这乘客有理吗?(图)

    针对上个月在多市地铁月台发生一宗女乘客遭人推落路轨受伤一案,尽管警方已拘捕涉案歹徒,但是案中受伤的女乘客现向公车局索偿100万元。

    公车局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会评论这名受伤乘客兴讼一事。

    4月17日现年39岁的女受害人Shamsa Al-Balushi在Bloor-Yonge地铁站被人从月台推落路轨上,她现今入禀向多伦多公车局委员会,索偿100万元。

    案发后受害人受了重伤。当时她靠著地铁站台,以免被迎面而来的火车撞到,从而幸免于难。

    据她提出的一份索赔声明,Al-Balushi在被推上轨道后感到“害怕”和“痛苦地尖叫”。她又称自己等了约30分钟才有人帮助她。

    在事发后的翌日,多伦多警方拘捕1名45岁的妇女,落控检控她企图谋杀罪。

    索赔声明内指出,多伦多公车局应就事件负责,理由是它未能在地铁站台上执行足够的安全措施;未能对乘客进行定期监督;没有对月台进行足够的监控;未能及时对地铁月台做出反应。

    代表受害人的律师在索赔声明亦指出,受害人摔倒在地铁路轨上时肋骨骨折,并继续遭受持续的背部和颈部疼痛,以及身心创伤和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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