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岁童“撑雨伞跳下26楼” 模仿卡通情节奇迹保命

中国湖南省吉首市一名4岁男童,在看了卡通影片中,用雨伞充当降落伞的情节后信以为真,还进行了模仿,撑著雨伞就从26楼住处跳落,所幸只有骨折而没有生命危险。

据中国《半岛都市报》报导,这名男童在5月26日时模仿卡通影片,撑雨伞跳下26楼,所幸因为他体重较轻,加上雨伞和社区树木阻拦,没有直接坠地,虽然身体骨折,但幸好没有生命危险,事后已经被送医治疗。

5月26日下午,湖南吉首一名4岁男童从26楼家中坠落至地面。2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男童目前正在当地医院治疗,全身多处骨折,但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网传视频显示,一处花坛旁停着一辆急救车,花坛里躺着一名身着红色上衣的儿童,多人将该儿童抬上担架车,附近有多人围观。

据了解,事发于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西一环附近一小区。参与救人的石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是湘西州人民医院医生,与坠楼男童住在同一小区。26日下午5时许,他和家人听到一声巨响,起初以为是家里高压锅炸了,“当时我丈母娘刚好路过门前花坛,回头一看,有一名小孩从楼上摔了下来。”

“我们赶紧打了120急救电话,又赶快去救人。”石先生说,他出门看到,出事的是一名男童,左上肢断裂,身上还有多处伤痕,当时已经处于休克状态,“男孩身下压着一把蓝色的装饰伞,身旁一棵橘子树上还留有血渍,树枝也有断裂的痕迹。”从26楼坠下的过程中,这把伞是否起到了缓冲作用?目前不得而知。

石先生说,救护车赶到现场后,一行人将男孩抬上担架送医治疗,但当时联系不上家属,医院通过绿色通道对男童进行了抢救。事后,他们了解到男孩今年4岁,当天是从26楼家中阳台坠落。

2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从湘西州人民医院了解到,目前男童正在小儿重症监护病房救治。

石先生向记者证实,目前男童断肢已经接上,生命体征平稳。

律师:父母和动画片制作方需担责

5月26日下午五点左右,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一名4岁男童从26楼家中阳台跳下受伤。该男童的邻居称,他模仿动画片情节,把雨伞当成降落伞向下跳。2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获悉,男童多处骨折,已完成手术,目前在重症监护室中。律师表示,男童监护人和动画片制作方都需承担责任。

男童的邻居称,男童家阳台上没装防盗网,他跳楼过程中碰到了楼旁的树木,最后躺在楼下的绿化带中,“这孩子平常挺乖的,没有爬窗户的习惯。”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此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儿童模仿动画片情节跳楼事件。2016年5月,在河北丰润,一名8岁女童把雨伞当成降落伞跳楼,当场死亡;2017年3月,新疆乌鲁木齐一名5岁女孩模仿动画片中的情节,背起书包、撑着雨伞从11楼跳下,落到4楼平台摔成重伤;2021年1月,成都一名8岁女童和她6岁的朋友在家中玩耍时,模仿动画片《熊出没》情节,将跳绳系在水管上,然后拉住跳绳在楼的外墙上攀岩,结果女童坠楼身亡,女童父母认为《熊出没》存在错误引导,女童朋友有推搡动作,都应为女儿死亡承担责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熊出没》动画片存在危险情节,并误导未成年人模仿片中情节,导致坠楼发生,其制作公司对女童的死亡负有责任,女童和女童朋友的监护人监护职责缺失,也应承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女童父母承担80%的责任,女童朋友监护人及动画片制作公司各承担10%的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4岁儿童的家长负有监护职责,若如未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未尽到监护职责,家长应负主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判定家长承担90%的责任。

赵良善强调,动画片制作方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制作方没有意识到动画片中的内容会对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或许制作方在动画片中已对危险情节作了警示,但是警示力度不够,未起到引起小孩子重视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判定动画片制作方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先把孩子身边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控制到最低,“如果孩子没有成熟的危险观念,家长要耐心教育和指导。”此外,也要选择适合孩子年龄段看的动画片,一旦发现孩子想要模仿危险情节,家长须立马制止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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