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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客作出扰人及破坏性行为 柏文业主未阻止将同担赔偿(图)


    涉事的共管柏文大厦位于多伦多的央街夹圣卡拉街交界处附近。(CBC)

    安省共管柏文仲裁处(CAT)日前公布的一项裁决显示,租客若在柏文内作出「扰人和破坏性的行为模式」时,出租单位的业主若没有采取行动去终止或将租客驱逐,业主也将为租客的恶劣行径「埋单」。

    安省共管柏文仲裁处在本月10日裁定,针对一名租客被仲裁员形容为「扰人和破坏性的行为模式」,该名租客和业主必须共同向负责管理该栋共管柏文大厦的管理公司支付18,239.60元的赔偿金,业主本人则要另外支付8,551.5元的赔偿金,合计超过2.6万元。

    该栋共管柏文大厦位于多伦多的央街夹圣卡拉街交界处附近。 根据上述裁决,该名租客在2021年6月入住后不久,大厦管理处已收到了来自居民的大量投诉以及来自保安人员的报告,总共涉及30多宗事件。

    该名租客被投诉的事件包括:将盛放食物残渣的容器放在走廊内,引发难闻的气味和绊倒的危险;从该单位内发出过量的噪音,包括尖叫、叫喊、争吵、叫骂、敲打、扔东西以及大声摔门的噪音等。

    其他的投诉还包括:该名租客对大厦的职员进行言语侮辱以及不遵守大厦的新冠防疫规则等。

    该名租客在出席聆讯时争辩说,因为个人恩怨,他被管理处的一名职员单独挑选出来作为靶子,但他未能提供与上述指控相关的证据。

    基于在聆讯时提交的证据,安省共管柏文仲裁处的副主席克利夫顿(Michael Clifton)得出如下结论:该名租客和他的室友在大厦内极具干扰性。仲裁处接纳大厦管理公司提出的说法,业主在多次收到通知的前提下,没有采取行动来终止租客的行为或将租客驱逐。

    他在裁决中写道:「各方无可辩驳的证绞媎示,业主没有采取合理的行动来解决租客长期以来的违规问题。」

    在上述诉讼案中,代表共管柏文大厦管理公司的律师米勒(Jonathan Miller)指出,裁定的赔偿金给业主和租客发出了警告,如果他们不采取适当的行动来试图履行义务,如果管理公司不得不承担责任,他们将面临巨额的赔偿金。

    律师Rodrigue Escayola就上述裁决发表评论时说,当租客的行为违反了适用的规则时,业主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方法。

    安省小业主协会(Small Ownership Landlords Ontario,SOLO)是一个代表小业主的倡权团体,该协会董事会的成员Varun Sriskanda认为,上述裁决就一名租客的行为,不公平地惩罚业主,将对那些出租共管柏文单位的业主们产生寒蝉效应。

    他说:「业主将在筛选租客方面非常小心,这将在租房已非常困难的市场上,制造更加严格的租赁要求。」

    他指出,安省小业主协会鼓励业主们在获悉了租客的问题行为后立即采取行动,包括向安省业主租户仲裁委员会(Ontario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提交驱逐申请。

    他还指出,业主在应对有问题的租客时正面临多项挑战,特别是安省业主租户仲裁委员会在处理个案方面的持续延误。

    他说:「即使业主立即采取行动来驱逐租客,将要等待8至10个月才能开展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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