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汉由同居伴侣聘用申CFRB 税局不信真受雇追退7期领款(图)


联邦法院的施扎德法官指出,CRB补助金是为那些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而且无资格申领失业保险福利的受雇者和自雇者而提供的收入支持。

税局开始追讨及翻查错领加拿大复苏补助(Canada Recovery Benefit,CRB)个案,华裔男子胡向义(Xiangyi Bruce Hu,音译)是被追讨者之一,但他认为自己已提供了足够的证明文件,证明自己合乎资格,没有错领,并为此向联邦法院申诉,但败诉。

胡向义向税局提供了工作合约所取得的报酬的银行本票、银行入帐单,作为证明自己曾受聘工作,而且年收入超过5,000元。税局则指雇请他的合约签署人是他同居伴侣,而那家向他提供工作的公司,地址正是胡向义的住处,所以要求他退还所领的CRB。

公司地址正是胡住处

加拿大税务局于2021年4月15日作出一项决定,认定胡向义没有资格获得加拿大复苏补助,因为他过往的收入水准没有达到派发此项福利金的门槛。胡某回信要求税务局重新审核,而税务局再审之后依旧维持原先的决定,胡某便向高一级的联邦法院申诉。

联邦法院的施扎德(Shirzad A.)法官指出,CRB补助金是为那些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而且无资格申领失业保险福利的受雇者和自雇者而提供的收入支持,条件就是申领者之前有工作,且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

政府在公布这项福利金的同时就已经明文规定,只有在2019年、2020年或在首次申请CRB之前的12个月内,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元才能申领。

而胡向义从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1月2日期间,领取了前7期的CRB福利金,为此还在2021年1月18日提交了一份收入证明,说明自己在2020年1月、2月和3月从Ever One Group公司领取过薪酬。

税务局审阅过证明文件后向胡某指出,文件显示2019年胡向义没有任何工作收入,而且在过去几年中,也没有自雇的任何纪录。而在2020年,虽然有一份合约显示,Ever One公司在当年的1月到3月向胡某支付了5600元的薪酬,却没有任何付款的旁证。胡某于是又提供了新的文件想证明自己的收入,包括提供Ever One公司的银行本票(bank drafts),以及胡某在2020年1月、2月和3月的银行入帐单。

但税务局还依旧认为胡某没有达到年收入5000元门槛的标准,而且也不能证明他因为受疫情影响,平均每周的收入比一年前少了50%以上。

税务局指出问题的关键点在于,与胡某签署上述合约的人,是胡某的同居伴侣(common law partner),而那家Ever One Group公司的地址,正正是胡某的家居住址。该公司的合法性存疑,更遑论该公司提供的所谓「工资」的证明。

而且上述合约缺少细节,没有说明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商业合同,仅仅声称「胡某为在线商店的启动进行准备工作和支持」,其中既没有工作时间也没有合约细节说明胡某获取薪酬的依据。

此外,虽然胡某提供了与Ever One公司有关的银行入帐单,显示有钱款存入胡某的帐户,但这些纪录却不足以证明,这些入帐的钱款就是胡某的受雇或自雇收入,因此也无法证明他在相关期限内,通过就业或自雇而获得了最少5000元的收入。

有鉴于此,施扎德法官判决胡某的上诉被驳回,胡某要如数退还所领的加拿大复苏补助。

热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