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伦多市政府今年8月宣布改例,长者申请「老人屋」时,资产不能超过15万元,亦不得拥有物业。(资料图片)
从今年8月起,已在「老人屋」轮候名单上的申请人,如果资产超过15万元,则有两个选择,一就是自动放弃;一是填写一份资产申报表,如申请人拥有物业及其他资产,将获得2年宽限期,他们须在2年内或将物业出售,或将资产分配他人。而旧有条例下,「老人屋」申请者不限资产,但入往前半年不得拥有住宅物业。
76岁华裔长者陈先生就表示,自己已申请轮候廉租老人屋7年,最近才收到社区服务机构的通知,这才知道市府改例。偏偏他拥有一个物业,如按照要求,除要将物业出售外,还要被迫提早「分身家」给子女,使资产不逾15万,令他处于两难。
他表示,不少同辈的朋友都收到通知,在得知政府改例之后,都宁愿放弃申请,换言之,过去数年的轮候都是白费。
多伦多市廉租老人屋的申请人必须在59岁后才能申请。成功获配单位之后,每月租金是长者当时收入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