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内出租柏文供不应求。(明报图片)
多市政府现有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是在2007年引入的,根据该项政策,发展商如计划拆除拥有超过6个柏文单位的出租建筑,必须为租客提供与现有的柏文单位面积相同的出租单位,并徵收相似的租金长达最少10年。
根据上述报告,市府现有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迄今已替代了多达5,000个出租单位。
多市政府分管政策和战略项目的经理Deanna Chorney说,省府的第97号法案可能给市府现有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带来的改变,引发了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并给租客制造了很多的焦虑。
Megan Kee是居住在多伦多中城区一栋出租柏文大厦内的租客,该栋位于Brownlow路55号的出租柏文大厦现正面临被发展商拆除的风险,她批评说,让拆除廉租屋的程序变得更加容易,是完全不合理的。
安省市政事务和房屋厅的发言人Melissa Diakoumeas在向传媒发出的一份电邮声明中说,省府现正探索任何和所有的途径,来增加所有类型的房屋供应。她说:「提议的改动是安省《帮助购房者及保护租户》法案(Helping Homebuyers, Protecting Tenants Act)的组成部分之一,将有助于使省府能就规范市政出租房屋替代附例创设一个平衡的框架,从而精简出租房屋的兴建和复兴,并保护租客。」
她举例说:「我们现正探索的一个框架是,城镇可要求替代的单位拥有与原先的单位相同的特徵,诸如相同数量的睡房等,并要求租客应获得优先的拒绝权,拒绝接受相似租金的新单位。」
省府还正就对省内各地的出租房屋替代政策进行规管,徵询意见。
然而,多市政府的上述报告指出,省府新的规管条例将允许替代的单位拥有更小的面积,并限制市府控制租金的能力,以及允许发展商通过提供现金来代替新的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