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拒删涉商人诬陷性贴文 魁省法院裁赔偿当事人50万元(图)

魁省高等法院裁定谷歌向一名满地可男子赔偿50万元,事缘该互联网巨擘恢复一篇诬陷该男子为恋童癖贴文的链接。

由于法庭颁布禁令,该男子的身分不能对外公开,而在法庭文件中,事主被描述为「杰出商人,……在加拿大和美国均有一长串成就」。法官的判词称,事主在2007年使用谷歌搜寻自己的名字时,首次发现有关诽谤性贴文。事主曾在友人的协助下试图将有关材料从其首次出现的网站中删除,但不成功。他也曾要求谷歌在搜寻引擎的结果页面上删除该网站的链接,以及该网站的简短摘录。

判词指,在2009年,谷歌一度从其加拿大网站上出现的搜寻结果中删除该贴文链接,而在其搜寻结果重现该贴文后,谷歌曾分别再于同年和2011年两度应事主要求删除该链接。但在2015年,事主在谷歌搜寻结果中再发现该内容的链接后,该公司拒绝将之删除。

法官侯赛因(Azimuddin Hussain)将其裁决范围限制在谷歌于2015年拒绝删除有关贴文的链接,以及之后发生的事。

现年70多岁的事主在庭上称,他认为有潜在客户在看过相关贴文后退出交易,其之前成功的职业生涯因此开始走下坡。其两名友人作证说,他们拒绝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协助事主找工作,因为担心该贴文也会使他们徒劳无功。

判词透露,事主的人际关系也受影响,包括与其两名儿子的关系。

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谷歌辩称,根据美国法律,谷歌没有义务删除该链接,并认为魁省诽谤法不适用于该案,而即使该法律适用,但根据加美墨自由贸易协议,也不能向它追究责任。

但侯赛因不同意,他说,根据魁省法庭,谷歌确实不需对其链接的内容负责,也毋须监控有关内容,但当被告知其中涉及到违法内容时,该公司有义务采取行动。法官因此裁定,谷歌必须向原本索赔600万元的事主赔偿50万元精神损失费,但法官拒绝判处任何惩罚性赔偿,理由是谷歌于2015年拒绝删除链接时真诚地相信此举是合法的。

法官还特别点名两个最初发布有关诽谤性贴文的网站,并下令谷歌确保在魁省提供的搜寻结果中不包括提及原告姓名的任何网页链接。

原告曾要求永久禁止公开其身分,但侯赛因说,他倾向拒绝有关请求,不过他颁布45天禁令,以便事主有时间就该部分裁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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