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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讲钱失感情 是失了感情要讲钱(图)


    一对华人男女热恋到了谈婚论嫁,后来两人关系转差至闹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还4万元和婚戒,且为此兴讼。(网上图片)

    一对华裔男女热恋到了谈婚论嫁,男方提供了3万元筹备婚礼,为女方买了一枚近9000元的婚戒,还有1万元用于资助女友偿还学生贷款。后来两人关系转差至闹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还4万元和婚戒,且为此兴讼。但法官只判女方退回婚礼筹备的支付馀款和婚戒款。

    案中女方邱氏(Qiu,音译)与男方程氏(Cheng,音译)在2014年开始热恋。那时,程氏即将找到一份全职工作,而邱女则刚刚在多伦多大学拿到本科学位。

    邱女还曾就读于达尔豪斯大学,并在2012年至2014年间获得硕士学位。这些学位的部分资金来自安省学生补助计划(OSAP),以及她在中国的祖母提供的2万元。到2014年春天,邱女回到多市士嘉堡区与父母和兄弟同住。

    努力学习的邱女在2016年秋季开始就读于安省法学院,并在2019年毕业,之后在北约克社区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任职。不久,她就获得律师资格,曾在两家知名的人身伤害诉讼律师事务所任职。至于邱女的感情生活,她当时与程氏已到谈婚论嫁地步,程氏向邱女求婚成功,并且还从著名珠宝行Tiffany处购买一枚价值8716元的戒指送给邱女。此时是2014年9月。

    两人商定,由程氏拿出3万元作为婚礼的筹备费,为此,程氏给邱女写了3张万元支票,支票备注上都标注「婚礼策划」。而些支票在被邱女存入她的银行帐号后,就被邱女多次取出。

    男方所发出支票具备标注

    婚礼策划及助还学生债务

    程氏还给邱女开出第4张万元支票,并注明是「帮助偿还学生债务」。邱女声称,曾经要拿这笔钱还给祖母,但老人说不用还,于是邱女将钱留作自用,没有用于偿还OSAP。

    之后程、邱的关系开始转差,到了2016年4月,程氏给邱女发电子邮件,要求邱女退还他4万元以及那枚8716元的婚戒。程称,他给钱是用于支付购买「爱巢」的首期,用于筹备婚礼以及帮助邱女偿还学生贷款。既然两人已无法继续,那就应将钱款如数退还。而邱女承认,两人之间的关系确实不稳定,每次发生争吵时,这种退钱、退婚戒的戏码就反覆上演,她也不胜其烦,同意将戒指和3万元彩金一并归还。两人在一次争吵后达成妥协,并在2016年6月19日书面订明。由邱女来决定婚礼策划的钱要怎么花;其次不再争论那1万元学生贷款资助费;第三是确定由男方决定何时购买、何处购买房产。

    于是邱女回到中国,在国内购买了价值逾13万元人民币的各种物品,包括化妆品、珠宝、鞋子、衣服、围巾和被子,称这些都是为婚礼所用,而且钱款都是由邱女的祖母先垫付,而邱女则拿著2.6万元加元现金去中国补回给老人家。

    但此时二人的关系并未终善,而且邱女隐瞒了自己已被法学院录取,且很快就要离开多伦多市去读书的情况。发现这些情况的程氏愤怒指责称:「你就是敲诈我,威胁说如我不把钱转给你,我们就分手!」

    程于是与邱女对簿公堂,要邱女退还4万元及戒指。而法官则裁定,戒指要退还,但那3万元的婚礼筹备款已被用去2.6万元,因此邱女只需退还馀下的4000元。但至于那1万元帮助偿还学生贷款的钱,邱女称她已用于偿还其他一些贷款。但这一说法与邱女在法庭上称钱被她用于自己的开支的说法相悖。这令法官觉得她不可信。

    法官认为那是一笔贷款,如果两人结婚,那这笔债务就会免除。但既然两人最终没有在一起,邱女就需要偿还,因此邱女最终需要退还的是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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