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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纪律聆讯认行为不检(图)


    多伦多警队警司Riyaz Hussein于去年1月,涉嫌醉驾。(CBC)

    多伦多警队警司侯赛因(Riyaz Hussein)去年2度醉驾,第一次还撞及另车,他昨天(3日)接受警队内部纪律聆讯时,承认行为不检,由今日开始,他将会由警司降级为督察,为期12个月。由于第一次醉驾前3小时,侯赛因曾逗留在开设于警察总部内的酒吧,因此引出警总内应否经营酒吧的争议。

    人身伤害律师Nainesh Kotak表示,在任何相关诉讼中,饮酒之后醉驾司机若出事,提供酒精饮品的场所要负上潜在的责任,警察总部的酒吧亦不例外。

    于2005年至2015年担任警政委员会主席的穆卡吉(Alok Mukherjee)质疑在警察总部内设酒吧是否恰当。虽然这是是数十年以来的文化,但时至今日是否还适合?

    「如有人酒后受到伤害,又或损坏了某人的车辆,并引发诉讼,管理层、委员会以至警察总长是否要负责」?所以他认为,当局应重新思考是否让警察总部的酒吧继续经营。

    侯赛因(Riyaz Hussein )去年1月醉驾撞车的地点距离警察总部38公里,在皮克灵市(Pickering)利物浦路(Liverpool Road)以西的401公路,他开的是警队四驱车,撞到的是一部送货汽车。

    根据自由资讯法取得的文件显示,当日下午4时31分,侯赛因曾经进入警察总部的酒吧,但未知逗留了多少时间。只知同日晚上7时39分,他驾驶的警察四驱车撞上那部送货车。省警到场后,为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显示其血液的酒精浓度超标。并且在他车内发现两支Rum酒,一支已经开了,放在司机座位下,另一瓶未开的,就放邻座的地上。

    事后,他被罚款1,200元,停牌90日。他亦一度被停薪留职,直至同年2月才重返工作岗位,但只做文职工作。

    去年10月,侯赛因又在一次被警员截查时,验出他每100毫升的血液含有80克的酒精。事后,他承认醉驾罪名,被罚款1,560元,停牌1年。而设在警总内、最多可容纳50人的酒吧,是于1989年首次获安省酒精及博彩委员会(AGCO)发牌,并由一个委员会管理其日常运作。酒吧内的存货则由代表高级警官的工会支付。

    警队发言人表示该酒吧多年来一直持有酒牌,受安省酒类许可法的约束,由Smart Serve认证人员提供酒精饮品。又指酒吧的主要功能,包括在有警务人员退休或招待贵宾时使用。由于酒吧环境安静,故亦适合用于开会。

    除了多伦多警队外,在安省警队总部设有持牌酒吧的还有加拿大皇家骑警在渥太华及伦敦市的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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