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4万予患难之交为父治病 友人用赃款还债累己成串谋(图)


图为安省高等法院门外。(资料图片)

陈官(Quoc Tran,音译)和何海(Hai Ha,音译)都是越南华裔,两人来到加拿大后成为好朋友,2010年,何向陈借了24万元,利息是26%,之后何将近30万元存入陈的信用卡帐户,但这笔钱是何欺诈获取的,陈因而被控串谋且罪名成立。陈官觉得自己无辜,提出上诉。

上诉庭法官则认为,有关两人可能串谋的问题,检控官都自始至终没有提出过,更没有就此对被告进行交叉盘问,令被告的律师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上诉庭法官认为初审法官凭空定论陈官串谋不公平,故接纳上诉,将案发还重审。

友人承认假造退货文件

骗自家公司退货款存入

何海是一家玻璃纤维绝缘材料公司的客户服务代表,他制作虚假的退货文件骗取自家公司的巨额退货款,先后将51.8万元存入各种信用卡,其中包括将29.1万元存入陈官名下的信用卡。

面对警方的铁证,何海向法庭认罪。但陈官却表示,的确有巨额款项存入他的信用卡帐户,但他并不知晓何海的欺诈犯罪行为,也不知道存入他信用卡的款项是欺诈得来的赃款。

陈官声称,他和何海都是在越南出生的华裔,因为受到越南政府的种族迫害而逃难,两人共同的生活经历让他们成为一见如故成为好友。

据陈官称,2010年时,何海称个人流动资金都用到生意上,因此向陈官借钱,以帮助中风的父亲支付医疗费用,因为费用中的很大部分不在OHIP的承保范围内。

想到自己初来加拿大时的困窘,陈官决定借出24万元,但利息高达26%,最后何海要偿还30万元。为此,陈官向初审法官提供了大量证据来解释自己的收入来源,说明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大额的现金贷款,但这些贷款都没有书面文件。

何海也向法庭承认借过这些钱,但他只是将其中的6万至7.5万元用于支付治疗费用,而没有将剩馀的钱还给陈官。相反,他将钱用于吸毒、赌博和去脱衣舞俱乐部寻欢作乐。他没有告诉陈官他自己有吸毒和赌博的问题。

何海向陈官说,他在公司内有股份,因此他向陈官还债时,是通过公司的银行帐户转帐来完成,所以陈官没有对何海以公司帐户而非个人帐户还款提出质疑。

何海称自己承担欺诈行为的全部责任,陈官对此毫不知情,直到陈官被告上法庭,他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对于陈官和何海的说法,初审法官认为,陈官的可信度有问题,按他们两人所说,他们在被起诉后居然没有串供,这一点令人难以置信。因此判定陈官有罪。

对此上诉庭法官则认为,有关两名被告可能串供的问题,连检控官都自始至终没有提出过,更没有就此对被告进行交叉盘问,而被告的律师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陈官辩解说,是法令禁止他与何海在控罪问题上有任何沟通。对于这个说法,初审法官竟然完全忽视,之后就凭空做出定论认为陈官没有可信度,这样的程序是不公平的,更不能据此认定陈官知晓何海诈骗的行为。

安省上诉庭法官裁定,陈官上诉得直,撤销对他的定罪并重新审判。

热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