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汉交不出证明收入单据 退还疫情补助上诉被驳回(图)


疫情高峰期,省府推行封城措施,零售店被迫关闭,餐饮业不准堂食。图为渥太华一个商场的美食广场中一间日本餐馆只能做外卖。(资料图片)

一名华裔男子赖宏坤(Hong Kun Lai,音译)在新冠疫情期间向政府申领了一年多的政府补助,但被加拿大税务局查帐时查出是违法申领,要求其退还所有补助金。赖某不服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还是被法官驳回。

从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9日,赖宏坤申领了一年多的加拿大复苏补助(Canada Recovery Benefit,CRB),此外还在2021年末又申请了3周的加拿大工人封锁补助(Canada Worker Lockdown Benefit)。

鉴于有太多不合资格却违法申领政府补助的人,联邦税务局进行了审查。

在2022年2月与赖宏坤电话沟通后,税务局告知赖某,他在申请CRB补助前的12个月内,或者是在2019年或2020年,并未有超过5,000元的收入,因此不符合申领资格。

赖某声称,他以前拥有海鲜批发业务,向海外出口活龙虾。在2020年因疫情生意停顿后,2021年整年都没有销售,在2021年12月前也没有工作。

赖某向税务局出示自己2019年的税单,其上显示当年的收入为负9,051元。

在被税务局发来拒绝信后,赖某向税务局出示一份银行对帐单(Bank Statement),表明在2019年12月有1.4962万元存入赖某的道明银行帐户,两者相加变成5,912元,正好让赖某的年收入超过了5,000元的标准线。

据赖某解释,这笔近1.5万元的款项,是他的客户为订单下的60%的定金。

但当税务局追问,是否有单据(Invoice,发票)来证明这笔款项的定金性质时?赖某却说没有。

而赖某本人也承认,他在疫情封锁之前并无工作,因此税局方面认定,申领的条件是申领人有超过5,000元的劳动所得,而那1.5万元来路不明,不能算作工作收入,因此赖某并不符合申领资格。

此外,赖某也没有因为疫情封锁而失去工作,或因此收入比上一年减少50%以上,所以也不能申领封锁补助。

赖某对申领封锁补助做了解释,声称他的亚洲客户因疫情而纷纷倒闭,因此订单都消失。但税局还是维持原判,要求赖某必须将补助如数退还。

联邦法院的法官认同税务局的认定,驳回赖的司法覆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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